第三节 尊老爱幼
第三节 尊老爱幼
尊敬老人是这里民间的重要美德之一。不管是儿子订婚或是姑娘找对象,摆在首位的是要看对方的品德如何,其中孝敬老人如何,则是一条极为重要的条件。宝清的人一向主张看人要看本质,看根基,认为不尊重老人的人是“四、六不懂”、“不可交之为友”。还认为“上辈不孝,下辈照学”,在宝清缺少这一美德的人,在社会上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卑视。
平时生活中,青年人对待老年人重视和颜悦色,态度好;同老年人一起就餐时,让老年人先吃,然后大家才能随同一起吃;长辈进屋时,晚辈站立起来让坐;有老人在,外出时须告诉老人,外出归来时亦先去看看老人。
在社会上尊重老人基本上已经成为风气,老人在公共场所,会受到青年人的关怀、照颐;上车有人让坐,下车有人扶持,到处受到尊重。
高级合作化以后,在宝清县的农村对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实行了五保。1983年至1985年,全县16个乡镇中已有lo个乡镇修建了砖瓦结构新水平的敬老院,总建筑面积达3 500平方米,使全县的孤独老人得以享受幸福的晚年。
关心后代健康和成长,关心后代的学习,这种风气越来越浓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宝清城乡掀起了学习热潮,尊重知识,尊重教育的风气正在形成。在宝清农村和城镇,哪里有最好最大的建筑,哪就是这里的学校,不管家庭经济状况如何,也不管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家长,都关心后代的学习,有些文化低的农民,也注重子女的入学学习。
宝清这里凡有作为有出息的人都尊重师长,尤其对其幼年的启蒙老师或有重要影响的中小学时期的老师,更是终生难忘。有些人尽管有事业有相当造诣和成就,有的虽已年龄较大,地位较高,但当他们回到家乡探望时,多是忘不了先拜访当年教育过他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