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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毒事故

第四节 中毒事故



  1959年5月13日七星泡公社永进管理区五队23人吃带芽土豆中毒,经抢救无死亡。
  1983年8月19日,青原乡青山村农民牛××将自养的疫病公猪屠宰,煮成熟肉运到集市上出售,造成46人中毒事件,经县卫生防疫站化验证实为变形杆菌所致。光药费一项即花费1 460元。肇事者除交罚款200元以外,还承担全部医药费及治疗期间工资。
  1964年至1984年间,全县共发生野菜中毒28起(其中主要是毒蘑)。有记录的中毒人数为351人,死亡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