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志清(1895-1938) 邢志清,宝清县七区凉水泉子人,1895年生于辽宁省本溪县。因家贫幼年只读过三年书,辍学后务农,还当过背煤工人。1923年随父兄迁来黑龙江省宝清县(当时属吉林)七区凉水泉子村落户。邢为人仗义疏财,广交朋友,利用民间允许养枪的条件,从年轻时就练就一手好枪法,其枪法之准确,在当时当地远近闻名。他在原籍辽宁。曾亲受中日、日俄两大战役之苦,从学生时代起,便有了强烈的爱国反帝思想。“九·一八”事变后,邢志清响应当时依兰镇守使的号召,参加了李杜所属的下江13县的地方兵团.先后任排长、连长。积极参加训练.准备迎击敌人。1933年初.因丁超投敌,地方部队受控遣散,邢流落在家。日寇占领宝清后。强令地方成立伪自卫团,受地方聘请。邢出任宝清县等七区自卫团总。在这期间,自1935年末开始,邢志清接受中共地下党组织的领导,同党组织派来的代表任德福密切合作,积极发展士兵中的爱国和进步力量,为推进士兵的武装起义准备条件。
1937年5月,抗联六军一师同抗联四军开辟宝清北三区,邢志清、任德福进一步密切了同抗联的联系。但是,由于七区署长商荫清是铁杆汉奸,醉心于升官发财,效忠于日伪,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欺骗、软化和控制士兵,使邢、任的起义计划一再受阻。一时难以实现。
“七·七”全国抗战爆发,人心大振的新形势促进了部队的起义进程。
在地方救国会的支持下,在抗联六军一师部队的配合下.于8月21日清晨、邢志清、任德福率部起义。逮捕了伪署长,缴了伪警察署的械,烧了伪局所。全部起义官兵82人,改编为抗联六军一师五团,邢志清先任连长,后升为副团长。从此迈入抗日斗争第一线。
起义以后,邢志清率队奋战在完达山区和三江平原上,历经大小战斗近百次,他英勇善战,多次立功,受到上级的表扬和战士的拥戴。
1938年5月初,当抗联部队行至绥滨、同江、富锦三县之间的长蛇岭时,同数倍于我的日伪军遭遇,发生了激烈的战斗,此时,冷团长在队前指挥突围,邢团长在后阻击敌人掩护转移。在通过一段岗地时,邢的坐骑中弹,他的左腿也受了重伤。这时,邢团长把身上的文件交给警卫员.把警卫员的步枪接到手,一边命令警卫员迅速撤离,一边准确地射击冲上来的敌人。掩护部队脱离险境以后,他壮烈地以身殉国,时年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