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土地面积

卷二 建置(土地、人口、建置)

第一章 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



                 第一章 土地面积
  饶河自建县以来疆域与土地面积几经变动 (见第四章建置与行政区划), 现有疆域系根据1972年黑龙江省测绘局办公室绘制之《饶河县行政区划图》所划定之范围,全县总面积为6 765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为3 463平方公里(346 300公顷一一包括散生林地),约占全县总面积的51.2%;草原及低地面积1 379平方公里(137 900公顷),约占金县总面积的21.8%;水域及河流泛滥地609平方公里(60 900公顷),约占全县总面积的9%;已垦耕地1 286平方公里(128 60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8%(1980年数)。
  现有荒原,除了必须保护之草场、放牧地、多种经营基源地以及保持水土需要必须加以保护封禁之地带,尚有一部分长年积水之湿地,实际可垦荒原,只有 60 000公顷(600平方公里)左右。
  本县耕地,概可分为两大部分:其一为县属乡镇管辖区所垦殖之农田;其二为国营农场管辖区所开垦之农田。挠力河南,主要为乡镇垦殖区。西通以西以北,挠力河以北及里七里沁河两岸则为国营农场垦殖区。总耕地面积中,县属乡镇面积为 397 165亩(26 477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25.8%。此中三分之一为多年老耕地。耕种最长之年龄达 60年以上,其余绝大多数为近20年来开垦之农田。国营农场区始于1957年以后,主要为机械垦荒。至1980年,总面积已达到1 868 574亩(核124 571公顷)。其中扣除跨县开垦 336767亩(22451公顷),纯属本县境内所开垦之耕地为1 531 807亩(核102 120公顷),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 74.2%。兹将县内耕地分布情况具列如下表:
           1980年全县各乡(镇)实有耕地情况一览表(一)



           1980年全县各国营农场实有耕地情况一览表(二)



               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一览表
                                   单位:市亩



  注:以上耕地数字,系县统计局提供。疑有漏失,约计在20~30万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