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人口 第二章 人 口
饶河县人口,清道光二十年(1840),总数约在1100人左右,多为瓦尔喀人及赫哲人,汉族居民不过十分之二三。其时人口主要分布点为沿乌苏里江、挠力河、别拉音、毕尔窦河 (即今别拉洪河)及那丹哈达拉岭山区一带。 居住形式,多为小集团聚居,每一居民点不过十户八户,最多不过20~30户人家。亦有靠山滨水之独居户,但为数甚少。所务多为渔猎,极少数从事农耕。即或少有耕植者,亦多属玉米、黍、瓜菜之类。汉民族来此除商贾、采参之外,亦效仿土著人以捕鱼狩猎为业。自沙皇俄国之侵略魔爪伸进我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之后,天花、性病传入远东,随之广为蔓延,不仅造成人口死亡率大大增加,而且出生率急剧下降,人口锐减(见《沙俄侵华史》下册)。据瓦尔喀族遗老傅春生口传,在今西通一带之佛匪噶珊及霍伦霍(今三人班乡平原东北大班河北岗)等地,咸丰年问,因天花蔓延,数百口人之村寨, 几死亡净绝,每村幸存者不过三五人。至于性病,更是普遍发生,直至本世纪五十年代方逐步根绝。因此,至本世纪初,此地人口,总数不过六七百人。随之外帝国主义的不断入侵,中国封建自给自足经济之破坏,山东、河北一带农民,苦于水旱灾荒及兵祸战乱,为谋取生计,遂大批流徙东北及伯力、庙街、海参崴等地。凡进入本县之汉族居民,大多经由海参崴、伯力或庙街等处而后辗转至此地。另则,清朝末年,目睹帝俄日益南侵,谋国之士,无不竞言移民实边,故光绪六年(1880年)清廷以放荒免税补助三事,奖励人民移入东北。时中东路又需大量工人,故内地贫苦人民,遂群趋东北北部,乃造成移民之新潮 (《东北要览》119页),此为本地人口之另一来路。
至建县初期,本县常住人口增加至900人左右。其中瓦尔喀及赫哲人只有200人左右,汉族及其他民族700人左右。根据民国元年 (1912年)出版之《吉林分图册》所载,其时县内共有户数190,人口 1 061。越三年至民国四年(1915年),户数增至 450户,人口上升至 2 400人(见《满蒙全书》)。自建县以降,各地移住本地之人口猛增。伪大同元年 (1932年),全县户数上升至5 050户,人口上升至22 725人(据伪满洲国地方事情大系《饶河县事情》第20页户数表,按每户4.5人推算之数字。)中华民国二十年《东北年鉴》所载户数 2 987,人口13 595人,实系此前人口统计之误,故不以此为据。此十六年间,人口猛增之原因,乃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处于经济困难时期,漂泊远东之中国贫民,苦于生活无着,加以年荒饥馑,不得不逃回本国,来至此地,赖种植鸦片谋生。此期,少数俄国年轻妇女,迫于饥寒,亦有嫁于中国人者,一同来至此地。同时中长铁路之开通,哈尔滨至虎林(虎头)间轮船之定期开航,则更吸引山东及河北一带大批贫苦农民,来此地种植鸦片。至伪康德元年 (1934年),县内住户上升至8 857户,人口激增至 39 106人(见伪康德三年出版之《省政汇览·第四辑三江省篇·饶河县事情》第20页户数比较表)。 此为解放前,本县人口之最高峰。此数为官方统计之常住人口,实则散乱之游民,亦不下2 000人,最高人口数约计 40 000~42 000人左右。且男多女少,内地来者,大多为独身汉。
自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东北三省之后,此地一时战乱蜂起,人民生活受到冲击,惨遭日寇杀戮者尤多,大批青年人满怀爱国之志,加入李杜及高玉山所领导之东北抗日救国军(1933年后,跨江去苏联,后辗转至新疆),或因生活所迫,奋起抗日,加入共产党领导之东北抗日联军。商民见此地兵荒马乱,无生意可做,遂撤销本地门头,抽回资金,转至哈尔滨、佳木斯一带谋生,迁返关内者亦有之,或过江再返苏境……日本势力进驻本地(1933年)不满二年之间,至伪康德三年(1936年)全县人口便开始下降。根据伪康德三年出版之《满洲国现势》所载,饶河县户数为7 643户,人口为35 654人(实际为伪康德三年统计数),较之伪康德元年(1934年)减少3 452人。其后人口每年以 3 000之速度下降,至伪康德九年(1942年)全县总户数仅剩有2 869户,人口只剩12 745人(见伪康德十年版《满洲国现势》)。其中由于伪康德五年 (1938年)归村并屯后,县治区划有所变动,挠力河北、东安镇划归抚远县;里七里沁河以西之大和镇等地划归宝清县,亦为人口减少之原因。但此二处,总户数不过250户,人口不超过1 125人。究其本源,乃在于日伪残酷统治,人民走、死、逃、亡等诸因所促成。
至伪康德十二年(民国三十四年,即1945年),东北光复时,全县总户数仅有2 766 户,人口剩有12 137人。此间人口减少是伪康德十年 (1943年)春回归热瘟疫流行,死亡不下600人,加之日伪几次大逮捕,亦是此期人口减少之原因。
东北光复时,在满目人溃逃与被俘(并非日本军人)全部拘集于苏联。伪满时期官吏,大多属辽宁吉林本籍,由于一时无业可就,加以怀乡思土之情甚切,已成各奔他乡之势。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末,县内户数仅有2 520户,人口为 11 340人。其时正值解放战争,本地胡匪骚扰益甚;加以国内战乱,关内外南北交通中断,人口北来者甚少;加之本地兴起种植鸦片之风,富锦一带为生财致富偶有来之者,亦因当时烽火战乱,未能成潮;此期问县内人口基本处于稳定状态。至1949年建国前,虽然户数略有增加,全县总计为 2 682户,但人口仍然下减至10 385人。究其因,民国三十七年(1948)土地改革运动后,大批原为地主、富农阶级做雇工之独身汉,皆自立营生,独俱门户,故户增而人未有加。此间,人口下降之主要原因是:①一时政治迷惑,参加土匪集团;②死于战乱;③参加共产党所领导之民主联军;④极少数移居密山、鸡西一带。
1949年,土地改革以降,虽则组织互助合作,开展大生产运动,生产有一定发展,奈因县内交通不便,饶河西达宝清,南通虎林两县之公路全部中断,夏季水路仅有的二只汽船,碍难将日益增多之农副产品运销内地,且运费昂贵,本县粮、油、肉类价格极低,影响农民之生产积极性。彼时鸡西、双鸭山、鹤岗等煤矿业日兴,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大上,广为招收工人,因此1950年至1953年,本县居民流入以上各地者达300余户,1 400余人之多。至1953年末,虽则1951年东安镇自抚远县划归本县领属(编为饶河县第四区),增加272户,1 360余人,但全县总人口仍下降至9 901人,入不抵出。1956年先后两批自河南濮阳及本省佳木斯移入100余户,移民 500余人,人口稍有增长。奈因生产力低下,加之合作化速度过快,收入较少,大多不安心此地,陆续迁返原籍者已近半数。本县人口真正增加是1956年冬,铁道兵八五○九部队进入本县垦荒开始,1958~1959两年为本县人口涌进之高潮,其间有来自全国南北各省区之转业官兵、毕业学生,哈尔滨、佳木斯市之知识青年。1968年始,每年均有来自上海,杭州、北京、天律、哈尔滨、佳木斯等城市之初、高中毕业男女知识青年四、五千人,来至本县参加农村建设,总数20 000余人,1978年以来虽大部相继返城,然县内已有住户来自辽宁、吉林、山东等地投亲靠友之自流人员,每年数达2 000余人,补城市青年返城之缺,而且有余。另 1972年至1975年间,本县新建五个公社(乡)50余居民点,来自富锦、集贤、桦南、鸡东、宾县及吉林、辽宁、山东等地之自流户达 5 000余人。自1980年,根据国务院决定,禁止关内各省人口盲目流入黑龙江之规定,加之民政、公安部门几次清理人口,盲目流入现象暂告中止。
根据1980年县公安局户籍部门年终统计证实:全县总户数为 23 978户,人口为115 125人,其中包括奇源林场970人(1981年初已与花砬子林场合并)在内,共有男 60 722人,女54 030人,除去国营农场跨县垦荒居民1 580户,8 071人(男4 286人,女3 785人),纯属本县境内居民总户数为22 390户,人口107 054人,其中男56 336人,女 50 718人。按民族划分,计汉族101 969人,朝鲜族1 364人,满族688人,蒙古族 76人,回族115人,赫哲族205人,僮族164人,苗族62人,彝族16人,布依族28人,瑶族8人,水族9人,侗族6人,达斡尔族 2人,俄罗斯2人,鄂伦春族1人,土族1人,哈萨克族1人,波兰人1人,日本人1人,其它20人。
饶河县人口组成,其中除汉、满、蒙古、鄂伦春、赫哲族等为本地已有或迁来较早之居民,其它则均系其后不同历史时期进入本地之民族。如西方民族,则系民国20年前后,俄国十月革命后经济困难时期流入本县;朝鲜族大多在民国十~十八年前后(1921~1929)移居此地;日本人则系1945年日本投降后之孑遗;南方诸民族,均系1956年以降,随大批转业官兵及知识青年开赴本地区。
本县人口,大部份分布在挠力河以南之县直属乡镇辖区,总人数为48 333人,占总人口44.9%。挠力河北、里七里沁河沿岸,加西通以北及县城附近之饶河农场所属垦殖区,总计人口为51 611人(不包括农场跨县人口),占总人口48%,森工地区7 110人,占总人口数7%。
自1982年以降,本县自流人口又复开始,至1985年已成新潮。
兹将县内各时期人口变动及现时人口具列如下表。
饶河县域内140年间人口变动情况一览表
备注:1、1970年至1975年县统计科人口数字不包括农场人口。本表已将其补入。
2、境内日本及俄(罗斯)为客留之外籍人。
1980年县内人口分布一览表(一)
单位:人
1980年县内人口分布一览表(二)
单位:人
1985年全县人口分布一览表
本县居民自建县始,大凡以农为主,因地多山林河川之利,尤其从事渔猎及其它多种经营生产者。商工贸易,交通运输等业者,则随农林业之发展相辅成。现将本县伪康德三年(1936)及1980年居民职业情况附表。
全县人口职业分布
(康德三年一月调查)
单位:人
1980年12月末统计,全县107 054人中,农业人口83 194人,占总人口的77.6%。其中农村29 983人,国营农牧渔场53 211人(包括县属良种场、种畜场、渔场、鹿场等 1 600人),林业人口7 610人(包括县属林场),占全县总人口7.1%,城镇非农业人口 16 210人(不包括驻军),占全县总人口的15.2%。城镇非农业人口中,属于国家机关企事业职员和学校教师2 099人。全民所有制工 2 518人(包括直属地区之邮电、交通、航运及顶岗临时工,不包括地方林业),集体所有制职工493人。详见下表。
1980年全县居住人口职业调查分析
注明:本表各栏数字包括国营农场、森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