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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红卫农场

第十六节 红卫农场



                  第十六节 红卫农场
  菖 平
  位于胜利农场西40公里。当东经133°25′,北纬 47°20′。原为一片杨、柞散生林,居三江平原别拉洪河南岸之低湿地。1968年建红卫农场场部于此,旋改为农垦建设兵团六师第六十二团。1975年恢复原农场。为别拉洪河源与王玉书地河一带本县西北边缘之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共有户数505户,人口3 113人。镇区地势坦平,街道宽阔。交通东达四平镇,西去建三江,经富锦可抵福利屯。1981年地名核调时,因其所在位置多生菖蒲,且地势平展,故取名菖平。
  底河:序数一队。因位于王玉书地河东岸得名。东经133°17′,北纬 47°18′。1969年建。户数47,人口275,耕地26 000亩。东距场部13公里,有便道通。
  平甸:序数二队。东经133°20′,北纬 47°20′。1971年建。户数 39,人口230,耕地18 000亩。东距场部11公里,有公路通。
  西沙岗:序数三队。因有二沙岗居西得名。东经133°20′,北纬 47°17′。1969年建。户数46,人口227,耕地2万亩。东距场部11公里,有公路通。
  东沙岗:序数四队。因有沙岗居东得名。东经133°20′,北纬 47°17′。1969年建。户数69,人口368,耕地14 731亩。东北距场部10公里,有便道与公路连通。
  林通:序数五队。因村北有林可通得名。1969年建。东经133°23′,北纬 47°19′。户数66,人口202,耕地15 342亩。.东北距场部八华里,并有便道通。
  荭西:序数六队。因地有水荭草,又居场部之西得名。为水利专业队,1969年建。户数18,人口87,有推土机11台,拖拉机2台。东距场部——菖平7公里,有公路通。
  同心:序数七队。因取同心以示团结之意而得名。东经133°29′,北纬 47°18′。1969年建。户数31,人口193,耕地19 897亩,西北至菖平7公里,有便道。
  八里桩:序数八队。因距场部正西4公里,曾竖有木桩得名。东经133°29′,北纬47°20′。1972年建。户数36,人口236,耕地19 205亩。
  友邻:序数九队。取友邻以象团结之意得名。东经133°33′,北纬 47°19′。1969年建。户数48,人口275,耕地13 800亩。西距场部菖平9公里,有便道与公路连通。
  芳坪:序数十队。因地居芳草之坪而得名。东经133°33′,北纬 47°20′。1969年建。户数42,人口222,耕地18 655亩。西距菖平10公里,有公路。
  临沼:序数十二队。因南临挠力河沿岸沼泽地得名。东经133°33′,北纬48°18′。1969年建。户数48,人口128,耕地19 229亩。西北距场部13公里,有便道通。
  栎阳:序数十三队。因地居山之阳,多生蒙古栎(柞)而得名。东经 133°19′,北纬47°12′。1969年建。户数17,人口84,耕地1 200亩。位于小根菜嘴子南1.5公里,有便道通。
  三河:序数十五队。因位居挠力、七星、王玉书三河交汇处故名。东经 133°16′,北纬47°15′。1970年建。户数37,人口235,耕地15 772亩。东北至菖平19公里,有便道。
  临清:序数十六队。因南临挠力河清波故名。东经133°25′,北纬 47°17′。1978年建。户数17,人口138,耕地13 151亩。北距场部6公里,有便道。
  鱼渊:序数二十一队。因位于养鱼池旁故名。东经133°27′,北纬 47°22′。1972年建。户数44,人口221,耕地18 000亩。正南距菖平6公里,有便道。
  临洪:序数二十四队。因临近别拉洪河得名。东经 133°26′,北纬47°25′。1971年建。户数16,人口147,耕地25 300亩。东南距菖平11公里。
  永林:序数二十六队。以永远保其茂密的森林之意得名。东经 133°23′,北纬47°24′。1971年建。户数30,人口171,耕地20 700亩。西南至菖平10公里,有便道。
  四通:序数二十九队。因当公路交叉之点取四通八达之意得名。 1971年建。东经133°21′,北纬47°22′。户数38,人口234,耕地19 176亩。东南至场部6公里,有便道。
  蕙坪:序数三十二队。取长有蕙草的阜坪之意得名。东经133°18′,北纬47°18′,1971年建。户数35,人口210,耕地20 800亩。东距菖平10公里,当胜七公路之冲。
  杂林:序数三十四队。因村旁有杂木林而得名。东经133°31′,北纬 47°22′。1971年建。户数30,人口204,耕地2万亩。西南至场部14公里,有便道。
  菖北:因位于菖平以北得名。为畜牧队。1979年建。东经133°24′,北纬 47°21′。户数39,人口184,耕地2 000亩。
  以上二十三个居民点为本县辖属,另有跨入富锦县境内村屯二处,附录如下:
  崇建:序数十八队。1971年原建于菖平东南13公里处,1973年迁至别拉洪河源头南岸,故名重建。“崇”字为其谐音。东经133°26′,北纬47°25′。户数28,人口140,耕地16 000亩。东北至场部有便道与胜七公路连通。
  李木工岗:序数二十八队。因昔有李姓木工于此屯居故名。1971年建。东经 133°18′,北纬47°24′。户数26,人口166,耕地13 500亩。东南至菖平有便道与胜七公路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