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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红旗岭农场

第十七节 红旗岭农场



                 第十七节 红旗岭农场
  红旗岭
  地当东经133°14′,北纬 46°50′。位于大牙克岭西南之坳谷。为红旗岭农场场部所在地。1971年建。原场部驻地在宝清县境之东风岭镇。珍宝岛事件后,农场全部改为农垦建设兵团,为寻求隐蔽之地,战时有所依托及便于迂回,故迁场址于此,序数名为五十八团。原系一片原始柞、桦林,建居址后,林木尽被剪屠。现市街已初具规模,唯地势凹凸不平,镇容局促,有似蜗居。然建设已久,不便动迁。现已成为县西部边缘重镇。扼饶宝二县边缘,跨里七里沁河东西两岸,为这一地区之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共有户数482户,人口2 690余人。交通西行 2.5公里,连通饶宝公路。至各生产队有便道均可通汽车。电力原系本场自发,1971年与八五三农场国电连网。
  泉水:序数十队。为原永禄屯旧址。1958年八五三农场建队。1969年划归兵团五十八团——即今红旗岭农场。东经133°14′,北纬46°51′。户数 73,人口388,耕地9 867亩。距场部偏西4公里,有便道。
  永春:序数十一队。取永远春天之意得名。东经133°13′,北纬 46°53′。1970年建。户数67,人口349,耕地13 600亩。距场部偏西6公里有公路通。
  七里沁:序数十二队。位于里七里沁河入挠力河交汇处,故名。原为赫哲族聚居点保安屯故址,1948年春撤,1958年八五三农场建捕鱼队于此。东经133°8′,北纬46°54′,户数81,人口435,耕地15 200亩。位于场部西北9公里,有便道可通。
  峡口:序数十三队。位于两山对峙处故名。1973年建。东经 133°20′,北纬46°49′。户数29,人口180,耕地4 500亩。位于场部东南9公里,有便道通。
  沼丰:取沼地化良田获丰收之意。序数十四队。东经133°6′,北纬46°45′。1974年建。户数32,人I=1 215。耕地17 600亩。东北至场部15公里,有便道通。
  向阳沟:因地处沟谷且向阳得名。序数十五队。1970年建。东经133°13′,北纬 46°50′。户数72,人口401,耕地21 170亩。南距场部10.5公里,有便道。
  东光:序数十六队。取东方光明之意。1970年建。东经133°15′,北纬 46°58′。户数68,人口446,耕地18 796亩。南距红旗岭13公里,有便道通。
  新立:序数十八队。伪满建村。1947年末撤销。1971年红旗岭农场重建。东经 133°24′,北纬46°52′。户数30,人口151,耕地2 600亩。当四合川与大牙克河交汇处之北。当饶宝饶丰公路之交叉点,西去场部13公里,畅通。
  狼窝:渔梁子。因古多栖狼得名。西临挠力河,清末即有渔人于此居住,在东光西 3公里,有便道通,平时只有两人留守。
  驼腰子:因有山名驼腰子得名。一向为渔梁子捕鱼之所。1963年划归八五三农场,后归红旗岭。户数3,人口15,均列入七里沁村籍内。
  石灰厂:位于逮云岭西,四合川东南源云岭川北岸。东经133°33′,北纬46°50′。1970年建。居饶河农场东石村之西。户数 10,人口40,年产白灰2 000吨。南临饶宝公路畅通。西去石场6公里,至场部24公里。
  瑞丰:取瑞雪兆丰年之意。为科研种子队。1974年建。东经133°13′,北纬 46°54′。户数27,人口142,耕地1,760亩。西南至场部7.5公里,有便道。
  沁桥:砖瓦厂。因位于里七里沁大桥东侧故名。1970年建。东经133°13′,北纬 46°50′。户数56,人口358,年产红砖300万块。东距场部1.5公里。当饶宝公路之冲。
  以上十四个居民点位于饶河县境,另有十四个村屯,跨越宝清县界,附录如下:
  东风岭:系政治性命名。1958年建。为八五三农场五分场。1969年划归建设兵团五十八团。1976年改为红旗岭农场一队。东经133°10′,北纬46°48′。户数81,人口1 550,耕地15 140亩。位于场部正西6.5公里,当饶宝公路之冲。
  岭西:序数二队。位于东风岭西得名。1964年建。东经133°6′,北纬46°49′。户数74,人口373,耕地16 800亩。距场部西南10公里,有便道通。
  红岩:政治性命名。序数三队。1958年建。原归八五三,后归红旗岭。东经133°4′。北纬46°1′。户数79,人口405,耕地17 700亩,距场部西13公里,有便道通。
  五星湖:序数四队。近前有沼,政治性命名五星湖。1970年建。东经133°1′,北纬46°48′。户数30,人口236,耕地10 540亩。距场部西南17公里,有便道通。
  暖泉子:序数五队。因近旁有泉而得名。1958年建。东经133°6′,北纬46°46′。户数62,人口323,耕地16 770亩。东至场部13公里,有便道通。
  转建:序数六队。取转业建设兵团之意定名。1966年建。原为八五三农场五分场六队,1970年划归本场。东经133°4′,北纬46°48′。户数32,人口233,耕地14 336 亩,东北距场部13公里,有便道通。
  越岭:序数七队。 因有人工开凿之渠道名越岭河得名。1970年建。东经 133°7′,北纬46°44′。户数47,人口234,耕地12 990亩。东北至场部13.5公里,有便道。
  岭东:序数八队。因位于东风岭东得名。1965年建。原属八五三农场,后划归本场。东经133°12′,北纬46°48′。户数40,人口208,耕地 10 600亩。东北至场部4公里,有公路通。
  桦树林:序数九队。因村址原为桦树林得名。1978年建。东经133°6′,北纬46°50′。户数8,人口76,耕地6 000亩。西距场部11公里,有便道通。
  畜牧队:序数十七队。1958年建。原属八五三农场五分场,1970年划归本场。 东经133°10′,北纬46°49′。户数46,人口255,耕地17 800亩。南距东风岭1公里,有便道。
  马鞍山:序数十九队。近旁有山似马鞍故名。1971年建。东经 133°17′,北纬46°47′。户数33,人口213,耕地6157亩。西北至场部8公里,有便道通。
  新垦:序数二十队。取新近开垦之意得名。1974年建。东经 133°11′,北纬46°47′,户数65,人口347,耕地7 915亩。西北至场部15.5公里,有便道通。
  养鸡场:1958年建。原属八五三农场拟养(并未曾养)鸡得名。1970年改为红旗岭农场道班。东经133°11′,北纬46°42′。户数4,人口15,以修路为业,当饶宝公路之冲。
  爱林:因系果园队兼营苗圃得名。1972年建。东经133°11′,北纬 46°47′。户数14,人口67,果林120亩。东北至场部9公里,有公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