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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在理会

第一节 在理会



                   第一节 在理会
        
  在理会又称清理教,系一种变态之佛教派系。伪满洲国《饶河县事情》摘引谓:在理教系“白莲教”之支流(白莲教起子宋代,后演化为几个派系),起子清初,其祖名杨莱如,山东即墨县人,明万历进士,明亡后,从崂山程杨旺学道后,传道燕齐间,遂立在理教。
  在理者,言在儒、释、道三教之理中。承佛教之三法,修道教之义,习儒教之札也。不设像,不焚香,戒烟酒,不禁茹荤,多用咒歌偈语,北人颇信之。
  此教乃综合儒、佛、道三教之教义而合为一体之宗教。唯戒烟戒酒为主旨,迎合中下层民众之心理。加入此种教门之后,一律禁烟(不吸鸦片、菸叶)戒酒,不戒荤(五荤)腥,焚香礼拜佛堂,但不烧纸。
  本县在理教,其名目为“某某戒烟酒会”,简称“公所”。有固定住宅场所,建有佛堂,供奉如来、菩萨、元始天尊等神像,多为铜铸,少数画像,每年分二——四次,选吉日祭拜,名为“公斋了愿”,斋日所有在理教信徒,齐聚戒烟酒会,依据个人之经济状况,富者有献肥猪者,有献数百斤大米者,贫者拿二——三元现款或晋几封香亦无不可。儿童多拿一元钱或二封香,谓之“在童子礼”,男女老少不拒。以此作为俸献。公斋日,上自布教师,教号“领正”,俗谓之“当家的”或“公所大爷”,另有副领正谓之“帮正”及全体在理教徒,第一日中午齐聚一堂就餐,每餐一饭一汤。第一日为报到俸献登记,次日晨餐为打卤挂面,近午祭拜佛堂及神像。新入在理教者,有司仪名点传师,身着长袍,口念咒诀,依次拜佛拜神,最后并握其左手五指告以五字真言,名曰:“观、世、音、菩、萨”,同时告诫:“上不传父母,下不传妻子”,故弄玄虚,使在理教徒步入玄妙莫测之中。礼拜时,所有信徒,依次跪拜神像毕,布教师——领正亦落坐昇坛,坐于案床正中,两侧配以帮正四人,左右各二人,相对而坐,中间置香炉、供品,并于布教师面前桌上置一小铜佛像。教徒入门,依据各自信仰修教程度,赐予不同法号,两手拱握不同形状,揖拜之后,两手分匍,成八字状,两腿同时屈膝跪拜,拜时念:“弟子某某向师傅恭行一参,讨师傅慈悲!”供案后落坐之布教师领正及两侧之帮正双目朦胧齐声答道:“一顺百顺!”叩头后起立。礼拜毕,全体教徒聚集一堂会餐,大米饭,上一凉二热盘菜,而后上大块红焖猪肉。餐毕散场。
  戒烟酒会之所以生存,以戒烟酒为名义,以拜佛神为形式,以聚餐为引诱,以聚钱财为主旨,以供养会内布教者及其服务人员为目的。布教者,平时亦参加一定轻微劳作,公所内,种一定数量农田,畜养猪禽等。
  本县共有二处戒烟酒会(又称公所),在今县城第一完小南侧临江处称北公所,名“一善堂”;在今酱菜厂位置者为西公所,名“众善堂”,两处教会,交错进行斋拜。以一善堂积累财富为最多,自今百货一商店北至一完小所有之地皮房产,均系该戒烟酒会所有。每年教会所需经费均靠房租及地皮租及公斋募集而来。众善堂建立较晚,基础较差,除依靠斋日募集,尚需耕种农田维持。今小南河村西北有“佛寿宫”戒烟酒会,成立不到数年,因日伪清野并屯而解散。布教师名杜元溪,原籍山东威海人,归屯后来饶河教塾师,年许返籍。一善堂布教师,先为唐清正,唐死后,李汉江继任。二人皆山东人,东北光复后,北公所房产多被兵燹,李沦为自食其力之农民,后死于贫病。众善堂布教师初为温静轩,山东文登人,伪康德九年(1942)坐化,后温之同乡王世珩继,解放后王依农耕为生,1952年返籍后病死于烟台。
  本县在理教徒最多时达1 000余人,其中男性700余,女性300余。
  在理教,无严格教义教规,相传当初在理教起,五字真言为:“同心灭大清”,为防备清廷镇压,改为“观世音菩萨”。在理教以戒烟酒为拘束,可入可退,开斋再入者谓之“锯大碗”——如碗之破者可锯合之。教会积累,亦用于贫病布施,无家而死者,赈一薄棺殓之。一善堂曾办一所小学名“侥河县私立国民小学校”,有教师五人,学生80余人。伪康德七年与公立国民优级小学校合一,校址在今县城第一小学之南半部。
  在理教会,至1945年东北光复后其活动即告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