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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佛教

第二节 佛教



                 第二节 佛  教
  解放前,本县居民,绝大多数信俸佛教,受佛教影响较深。若崇佛、信鬼神、烧香纸,相信人死后魂灵轮回转生。在理教点传师诵读佛经,居民亦有诵经者,诸如《金刚经》、《眼明经》等,或有拜佛吃素者,不茹荤腥,名为“吃花斋”。唯佛教之信念而已,并混有儒、道二教之思想体统,并非佛教信徒,故本县从未建筑寺庙。伪满洲国初期,曾有一名削发之佛教徒(和尚),流荡在三义村务农为生,兼以化斋(又叫化缘)行医,后圆寂于该村。
  解放后,宣传科学,破除迷信,佛教思想在民间之影响,已很淡薄,吃斋拜佛之现象已自鲜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