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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督教

第三节 基督教



                   第三节 基督教
  基督本自希腊语“基利斯督”,意同犹太教名词“弥赛亚”,该教产生时,犹太人中流传:上帝将派遣一位弥赛亚来作为犹太人之“复国救主刀,基督教借用此说,声称耶稣即弥赛亚也,即基督一一救世主。基督教自认:世人皆有罪,且无力自救。耶稣乃上帝之子,为拯救人类而降世,凡信奉者,死后灵魂必得到拯救,昇入天国,将永生。
  基督教传入本县,乃随朝鲜族移入而兴起。
  朝鲜人之崇信基督教,多来自苏联沿海洲,当沙皇俄国割占我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之后,大批基督教徒、牧师,从欧洲源源而来,在此开展宗教活动。朝鲜族绝大多数为基督教徒,多为旅居俄国远东时加入,原在朝鲜及我国参加者为极少数。苏联十月革命后,基督教受到很大扼制与冲击,因此大批基督教徒,跨江来至我国。民国十四年(1925年),抚远县四平山 (今八五九农场所属之平东屯)一带所谓 “韩人八屯”,即以基督布教之形式组建起来。亦因本地胡匪滋蔓劫掠抢杀事件,时有发生,朝鲜人以宣传基督教,保持内部精诚团结,以防外来之侵袭与各种灾患。
  本县基督教,至伪康德二年,在小佳气河、东安镇、三义、大别拉炕(今镇江)等地,共建立教会五处(教堂多为木刻楞结构小房舍,因陋而就简)。牧师五人,教徒共有 200人,其中男93名,女 107人。本县基督教,属南满长老会,亦即属于长老派。其中牧师有饶河教会金星吴,佳东(小佳河东)教会吴道成二人为最著名。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东北兰省,本县内,共产党领导之抗日救亡运动如惊涛骇浪之势勃然兴起,基督教之活动随之衰微。至伪康德五年(1938)归屯并村时,基督教在本县之活动已告废止,牧师与信徒皆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