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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萨满教

第六节 萨满教



                   第六节 萨满教
  萨满,为通古斯语“巫神”之意,该教认为:世界分为三界,天堂为上界,诸神所居;地面为中界,人类所居;地狱为下界,鬼魔所居。萨满神,为人类除魔拿妖,保佑人类幸福。信奉此教,流行于亚洲、欧洲极北部,北美洲之爱斯基摩人,崇奉之宗教与萨满教相似。
  本县信奉萨满教为瓦尔喀及赫哲族人,住屋西北角立一神龛,外遮一黄色布帘,内供一木刻神像,即萨满之位。每逢年节必祭拜之,以佑全家福安。人有病时,求教徒一一巫神延请萨满神诊治。“巫”神身着奇服,束以腰铃,全身抖动,口念咒语,经一段手舞足蹈之后,装出鬼神附身之状,以示萨满神应请光临,于是告以治病或去邪之方法。瓦尔喀及赫哲人,每逢出猎或捕鱼远行时,必跪拜萨满,尔后动身。丰获时,必唱歌跳舞祭拜萨满神。此种教仪,本县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即已湮泯。伪满洲国时期及东北光复初,已演化为一种巫术——俗谓之跳大神,当是萨满教之一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