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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城隍庙

第五节 城隍庙



                  第五节 城隍庙
  城隍,为道教所传,守护城池之神。中国古代称有水的城壕为“池”,无水的城壕为“隍”,据说系由《周礼》腊祭八神之一的水(即隍)庸(即城)衍化而来。最早见于记载的为“湖城隍”,建于三国时期,吴国赤乌二年(二三九年)。唐代以来,郡县皆祭城隍。宋以来奉祀城隍之习俗尤为普遍。明太祖洪武三年(1570)又正式规定,各府州县的城隍神,并加以祭祀。至清代以后,民间把城隍奉为阴间县令,主宰阴间诉讼争端之公断。故此各县均建有城隍庙,庙内并设城隍判官及鬼塑像。
  本县于民国十七年(1928)始建城隍庙,庙址在关岳庙西,今县城第一小学西侧。为砖瓦殿宇式建筑,规模甚小。高不足六米,面积仅20平方公尺左右。为木雕神像。周有青砖墙护之,庙外又另设一高二米许之小庙,内供以土地牌位。旧说土地老爷为主宰地方之神,相当于人间之村董 (即村长)。城隍庙,新年 (农历除夕)、端午节、仲秋节均享祭。至伪满洲国康德二年(1935)以后,因时局之动乱,日本人对此俗不认,无人管理,日渐狼狈。后成为贫民乞丐夏日栖身之所。伪满后期,神像即已不见,门窗多遭儿童砍砸,零落不堪,唯有几块残砖断瓦,解放后砖石已被百姓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