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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

第十一章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



                 第十一章 中华民国
                 (公元1912~1931年)
  自民国建元以来,本县行政区划,仍沿袭清时旧制,归属吉林省密山府,上统隶于东北路兵备道(依兰)管辖。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改依兰道为依兰观察使。三年(1914年)旋改为依兰道尹,并设依兰镇守使,统辖依兰以东,松花江以南,至乌苏里江边虎林(今虎头)及兴凯湖、密山以北各县。
  本县所辖地域,亦仍清时期划定范围,分设四区治(见本县志卷二),因此地人烟稀少,民国初年,本县除挠力口(今东安镇)、饶河县城(今小佳河)、团山子(今饶河镇)、宝清河 (今大和镇)、鸡心口(今王家店)、四牌 (四排)、三人班、西风沟等地有少量聚居人口外,其余大多为分散居户,虽有名称,亦多为一地区之泛指。至本世纪二十年代,尚保留之土著瓦尔喀人居民点有多曼(今镇江村一带)、萨安察(今新开屯一带)、希尔古差 (今马架子北为明代失儿兀赤卫故址)、霍伦霍(今西通至三人班中间,曙光屯北一带)、固米小河(今芡实湖——大泡子下口)、杂列布(今大佳气河南富河屯一带)、奇尔肯(今红旗岭农场里七里沁屯)等。然每处居户无多,随着汉族之大量移入混居,至民国十年(1921年)以降,原地名已大多湮泯。
  中俄《北京条约》将乌苏里江以东划归俄国,然则其时沙俄人口多居于欧洲,沿乌苏里江一带人烟尤为鲜稀,乌苏里江虽为国界,实则仍可自由来往,饶河县城对岸苏今设于江边之哨所旁,有一上百亩砂土地,即由我当时团山子居民所垦。每年五月划船至对岸耕种,收时亦用船运载,直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中东铁路事件,苏联大举进攻东三省后,遂为苏联正式据有。
  民国初年,俄国远东人口日渐增多,我沿江一带散居之渔民及商号酒柜,亦相续增多,两岸居民互为贸易,俄国居民多以皮张、土特产来我岸换酒、换粮、换布,我岸居民亦以酒、肉等兑换俄枪支、盐等。更有私人走私商往来于大江两岸贩卖金条、鸦片、枪支、以获取暴利者。时县署虽屡有禁令,然莫能止。俄方岗卡亦常于要隘堵截贩运商人,尤令人惕慄者为俄国大批哥萨克来至远东,常夜间来我岸抢劫杀掠,甚或将商柜抢光,将人杀死,房屋纵火烧掉,而后逃走。如独木河口之德克登吉,原为上百户居民村寨,东安镇北芡实湖处之伊都赫有三十余户居民,因不堪沙俄哥萨克之劫掠烧杀,至光绪初年(1875年前后)人口即已走散。
  自建县以至“九一八”事变20余年间,本县政务肇始,县知事多致力于农业之开发,尤其于小佳河、宝清河(大和镇)等地开发水田。后来几次招收移民,三义屯、大别拉坑、新兴洞、挠力河北大兴洞等地移住大批鲜民开发水田。山区大批山东流民进入,鸦片烟之大量种植,烟税之征收,匪患迭起,本地治安之管理,县保卫团之组建,靖绥匪患。边境俄商在本地砍伐森林,抢运松原木,我或以冻鱼、酒、油、肉等与俄方(后为苏联)兑换盐、煤油等小额贸易,对往来偷越国境商贩之控制及苏俄方面在沿江一带劫杀事件之交涉,乃构成本县此期政务之主要内容。
  民国十八年(1929年 7月)中东铁路事件,苏军全线进攻东三省,三江方面自抚远、同江三江口一带,战斗尤为激烈,富锦、饶河、虎林、密山一带均受到很大撞击,战事持续二个多月。至十二月二十三日,中苏代表在伯力谈判,签订《伯力协定》,中东铁路恢复原状。
  此前,本县居民,以营植鸦片烟为主,全县鸦片种植年均在三万至五万亩之间,年产鸦片100万至150万两之间,农田谷物三万多亩,其中水田有二千亩。县署每年从烟刀税中可收入二十多万两。谷物当地只能自给百分之七十,缺百分之三十,靠富锦进口面粉及小米,各沟里保甲长及县农会、商会形成富豪阶层,年从全县鸦片收入中,可直接收掠到十数万两鸦片油水,因此极多富豪在此地竞相开办商号、茶庄、粮店等,并有经营伐木业者。……
  中东铁路事件前后,饶河同内地往来之交通(主要为船只)断绝,商业经营受损。粮面不能运进,迫使大批聊以糊口之烟民破产,流民借此结伙抢掠、绑票,全县计大小匪盗有十五六伙之多。往来于饶、富、虎、抚一带,而以饶河为其巢穴。匪盗之蜂起,山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打乱,使一部分烟民不安于此地过活,图谋返回原籍,富有者虽未受到触及,亦因大批烟民被骚扰,生产下降,所获大减,故吉林省政公署、依兰道尹于民国十七、十八、十九三年曾由富锦调一个团之兵力来本县清剿土匪并毁销鸦片烟苗。
  民国十八年六月中旬,在中东铁路事件之前,富锦驻军路永才团长领七百余兵众来本县灭匪。为民众所望,比及打毁烟苗,关系民众切身利益,因引起反应,其时小南河沟里有河北人桑振海者,众推为“老大爷”,发动民众千余人于关门嘴子沟口将打烟苗之县保安队长李广堂以下二百余人围住,李被临时编为路团打烟苗营长。在烟民围攻下,将李枪缴械,胁迫李划押允以不打烟苗,方始放回。李回城后自疚于有违上命,未几即怏怏死去。后路永才以应承不再毁烟苗为诺,设计招集八道沟保甲长及民众代表来饶河议事,将桑振海诱至县城枪决。此为民国十八年七月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