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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七七”事变后,日伪实行清乡并屯政策

第三节 “七七”事变后,日伪实行清乡并屯政策



           第三节 “七七”事变后,日伪实行清乡并屯政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伪康德四年)七月七日,日寇发动了芦沟桥事件,日寇侵略魔爪由东北伸向华北。为巩固其后方基地,日本关东军对东北抗日武装采取多种策略。第一采取清乡靖野归屯并户政策,切断抗日联军同民众间之血肉联系(《伪满洲国史》二○四页);第二,对改编之杂牌抗日武装采取诱降,瓦解政策,对共产党领导下之抗日中坚力量,采取大兵团围歼政策;第三,加强交通城防,警务建设,巩固其法西斯统治。
  伪大同二年至伪康德二年(1933——1935年)三年间,在我抗日武装打击下,日伪军在本县境内遭受很大损失。伪康德元年夏,日寇曾派警察大队及伪军 500人,三次讨伐暴马顶子及小北沟一带,妄图扑灭抗日武装,连遭失败。敌人几次换防均不下一个团之兵力,最多时伪军人数增至一个旅,1500多人(见《县志》卷六第三章·军备)配合日军警察清剿抗联。我抗日武装力量先后在苇子沟、大带河、大别拉炕、小别拉炕、小南河、暴马顶子、大鼎子后、西通等地与日伪军进行数十次战斗。伪康德三年四月,暴马顶子大战,打死伪警察局长马元勋;同年六月,我抗日军又在小木河截获日本汽船一只,缴获枪械20余支,子弹多发,大米、面粉50余袋。伪康德四年三月,天津班战斗打死伪县公署参事官大穗久雄及伪军团副孙乐田等。
  伪康德四年(1937)春,伪三江省守备队司令长官秉承关东军在满头子的意旨和新京清乡委员会(《伪满洲国史》二〇四页)的具体部署,发布一条“靖安”训令中提示道:“必须限令在一年之内,将山沟里之散民,全部驱赶下来,归并集团部落,建成若干村屯,加强城防警戒,切断匪团与民众之联系,断其粮源,以达全歼自灭之目的”。于是自伪康德四年始,将大叶子沟、十八垧地、谣风沟、暖泉子、大带河、关门嘴子、暴马顶子、七里钦一带居民约3000户人家,万余口人,深冬腊月在日伪军讨伐队威逼下,将房屋烧掉,男女老幼顶风冒雪四处奔逃,成了无家可归之流浪者。人们死于敌伪屠刀下,枪挑、火烧死以及无路可逃被迫自尽者数以千计。暴马顶子一带一次清沟,被杀死无辜居民 100多人。大带河沟里住户卢洪祥,清沟时因老婆刚分娩不过五天,未能迁出,日军赶到,将在家五日人全部用枪刺死,有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跑上山去,冻死在雪地里。三义村警察署长辛汉山,是清剿“有功之臣”,曾受伪三江省警务厅奖赏。公开宣称:“我现在戴上鬼脸了,在大带河沟里,八十岁老太婆,我杀死三个,你们不搬迁,全部按通匪论。”(抗日老人倪元德述)这个魔王在石头窝子、大带河、暖泉子、关门嘴子一带杀害无辜百姓计有70余人。关门嘴子后堵,一次抓捕十数农民,指为抗日军探子,将其捆绑赶进一所空房子里,关上门,四围点上火,尽皆烧死。有两名跳窗逃跑者,被日寇用枪打死。年老体弱无处投奔,自缢而死者不计其数。仅在伪康德四年十月至伪康德五年二月,五个月时间,全县三分之一以上之居民区,化为残壁断垣尸横遍野之无人区。人们被驱赶到指定地点,隆冬数九,伐房料,盖房舍,归并集团部落。
  日伪军经半年多之清乡剿勘,然因地理生疏,偏僻隐蔽处,仍有独身居户,未曾离开处所。或迁往花砬子一带深山隐蔽;或被日伪赶下山来无处栖身营生,事后见形势稍有平缓,仍潜回原处,刨地耕种,拾蘑菇,采山货,谋取生计。仍与抗联沟通情报,送物资等。日寇见清乡仍不彻底,旋于同年五月至七月间,以近2000名兵力,分六路进剿扫荡县内各沟里居舍。此次清剿队伍名为“靖安军”,所到之处,烧杀劫掠无所不为,洗尽深山散民。
  伪康德五年三月归并之集团部落(村屯)有:大带河、大别拉炕、关门嘴子、西南岔、西林子、小南河、三义屯、小别拉炕、三人班、四排、小佳河、蛤蟆河子、小北沟等。
  归村并屯时,适正、二月份,天气寒冷,缺衣少食,又得砍木盖房。当年垦荒种粮供食,且肩负各种差役,修路背给养当苦工,缴纳各种捐税。人民负担日重,倍受牛马之苦。贫病冻饿而死者不计其数。有被赶进县城,无生活着落,随船迁往内地,商号因社会购买力大降,相继关闭者几多。不得不转靠农耕糊口。独身汉越江去苏联者不下 270余人。鳏寡孤疾者沦落街头讨要,相继化为饿殍。
  日伪将百姓驱赶至集团部落,令挖土筏砌围墙。每村设一警察小队,少则六七名,多到二十名不等。轮班站岗,以监视村民行动。农民出村上田野,须至城门哨卡交“出门证”,回返时取回。如无出门证,断然不准进出。凡年满十四岁之男女,必须到警察队照像发给“证明书”,行走随身携带。无证明书者,按黑民及胡匪论处。警察队任意勒索民众,殴打百姓,不可言状。偶有得罪,即诬为“私通抗日”送进监牢,一去无回。或见其行迹可疑,立即予以逮捕,送交警察队拷讯,便相续投进大江或凿冰窟陷入水中。据不完全统计,自伪康德元年至伪康德五年五年间,被投入江流者不下200人。
  小别拉炕警察署长龚金城,因对日本下派使用不满,加以抗联之攻心战,自康德三年,即与抗日军发生秘密来往,为抗联运送枪支弹药,为抗联地方人员发放“证明书”。伪康德四年,腰房子战事,龚领30名警察,协同县警察队截击抗联。因战前已有联络,龚在进击中佯攻,将县警察讨伐队诱入抗联火力圈,使县警察队受挫,日人警尉濑户次郎以下13名战死,龚败退时,抛下二箱子弹。伪康德四年春,因龚之卫兵王风阁与其妻私通,被龚察知,将卫兵革职。王逃至饶河警察本队告密,事破。抗联派人劝龚上山,龚不肯离去。县警察署以召集开会为名,将龚金城及翻译徐秉太,照像员庄成发,警卫员邓学昌等调至县警察署,予以拘捕,经严刑拷讯,未几月,将龚等四人押至饶河大南山前南湖汊旁刺杀。
  伪康德三年三月,抗日联军在李学福师长指挥下,协同小南河红枪会会长阎宝纯及法师李清和、李清连兄弟及抗日救国会会员田明玉、萧云会、黄占元等人,得到伪西林子警察队地下工作者慈月华之配合,将警察队35名警察全部缴械,虽因巡官唐忠臣反把,将李清和法师兄弟二人打死而乱阵,敌操枪械反扑,使红枪会蒙大损失,事虽未成,但给敌人以沉重打击。伪康德五年三月,小南河归村并屯时,我抗联人员混入运木材百姓群体中,隐蔽在其妻名小花 (外号“红裤子”)者住户家中,出敌不意,将伪警察小队包剿,缴枪 30多支,打伤日本警尉一人。伪康德六年初,我抗联七军三师师长景乐亭以下 130多人屯驻于臭松顶子岭北,派一班去五林洞运粮,与日本讨伐队相遇,随将日军引进臭松顶子前开火,打死日军70多名。
  同年九月二十六日,日本关东军少将日野武雄,乘汽船前往小佳河视察,被抗联察知,二十八日返回时,过饶力葛山西风嘴子时,在抗联领导人崔石泉、姜克智指挥下,将日野武雄少将以下39名全部击毙,将汽船打沉。
  伪康德六年(1939年),西林子警察队长外号高大酒壶,欺压百姓至酷,有三名力士化装成鬼脸,当高夜间去城门查岗之机,将其拖至村西北山神庙前痛打一顿,直吓得魂不附体,精神癫狂,未几,用刀自己捅死。
  三义警察署长辛汉山,清乡中,杀害数十名无辜百姓有功,受日伪嘉奖,人民对其无不切齿痛恨。伪康德五年夏,一首歌谣贴于辛之外门,歌曰:“辛汉山、辛汉山,一幅坏心肝,杀害无辜百姓上百名,帮助日寇逞凶顽,阎王记下你的帐,血债要用命来还。”辛发现后将村中百姓拘起对照笔迹,进行追查,被怀疑者吊起毒打。因其内心惶恐,不三五日,忽精神失常,胡言乱语,一日晨,其妻为其端饭,辛口发狂语,操起筷子,直将己二颗眼珠挖出,二日后身死。
  日伪妄图以归并集团部落切断抗联同人民之联系。然山里民众,冒生命危险仍为抗日军送粮,送被服。如关门嘴子村,群众采取下田穿胶鞋,回村时打赤脚,将鞋送与抗联,或在山上种玉米,收获后直接送给抗联,向日伪谎报灾情。小佳河居民,上山拉烧柴,将马套包子里装上大米,混过敌人城门岗卡,送给抗联食用。或将粮食缚于车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