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场县合并
第六章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场县合并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场县合并
第六章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场县合并
全国由于反右派斗争的震慑,一些对合作化,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的议论,从此消声匿迹。即正常之批评建议,亦少有慷慨陈词者。农村地主富农、伪警宪特,有人虽已摘掉帽子(解除政治管制),但通过粮食大辩论,又一次对其敲了警钟:“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因此,事事时时畏惧小心,唯命是从,惟恐惹出是非。加以广大群众经过二年多合作化集体生活之锻炼,集体观念已经加强,集体生活业已习惯,于是一种听凭党之召唤,一任领导指派之风气形成。
1958年五月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提出争取在十五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内,在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方面赶上和超过英国。强调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作的创造精神。会后,在全国各条战线上迅速掀起“大跃进”高潮。报纸电台舆论界接着提出“一天等于二十年”“赶英超美”等口号。在此种思想气氛指导下,自上而下,从省到县,在落实1958年生产计划指标时,层层加码,提出粮食产量,两年上纲要 (亩产400斤),五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即1958~1962年)过黄河(亩产600斤)。 县委在部署全年农业生产任务及征购粮指标时,有以为太高者,完不成,永幸乡新任总支书记一马当先提出:“在大跃进的年代,就是要按总路线精神办事,不能按常规走路。”并声称:“我们乡今年保证完成五铲五趟,粮食产量要保证达到亩产 380斤”。有一提出能完成者,其他人则鸦鹊无声,整个计划单产指标,随之提了上去。于是以“片”(相当原来区范围)为单位,开展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的争红旗,插黑旗评比竞赛运动。浮夸之风就此兴起。
为争夺粮食丰产高产,自干部至群众,从一开春即刨粪送粪。村村社社连续夜战,有时通宵,即所谓“连轴转”。拂晓即发动社员开展 “五有三勤”(五有即家家有便所、灰仓、猪有圈、鸡鸭有窝、牛马有栏。三勤为:勤起、勤垫、勤打扫)。 白天在田野劳作,晚上抓麻雀、灭苍蝇,除四害、讲卫生。
由于狠抓群众之发动,妇女老人,半劳力,均需下田劳作,用人拉爬犁送粪。本年全县施肥面积达到占旱田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二,单位施肥量,较1957年增加百分之十五以上,而各乡实际上报施肥面积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有百分之三十是虚假。全县新修加盖便所1935个,占总户数百分之九十二。灰仓1 520个。占总户百分之七十。儿童每人消灭麻雀 50只。以交麻雀腿报成绩。三义乡朝鲜族学生朴山鹤,一人抓麻雀 1 200只,被评为除“四害”能手,出席省、地表彰大会。至1958年秋,全县麻雀大减,零星残余雀类,见人即飞,已成惊弓之鸟。
春耕夏锄之交, 全县第一轮乡级红旗赛联评,红旗被永幸乡夺去。 永幸乡条件是:施肥“百分之百”,截止六月十五日,各乡头遍铲趟刚刚完成或接近完成,而永幸乡“已完成了三铲三趟”。经过现场参观,永幸社员背地里咒骂乡党总支书记为“扒皮”!有人说:“为个人往脸上抹粉,不惜牺牲群众”。原来永幸乡所谓已完成三铲三趟,是在乡总支书记部署下,每队打制二副耘锄或购买二台铲趟机,苗未出齐,即行趟之。每耘一遍,即上报完成一铲一趟。来人参观时,令将地头50米之内,以人工锄之,以示其田洁苗净。同时,将社员划为四个类别。即劳动好者,左胸间缝一红布条;中农或略不听从指挥,劳动较好者,左胸间缀一蓝布条;挑皮者或劳动差池者缝一黑布条;地富及戴帽管制人员,左胸缝一白布条,以示有别。除地主富农外,各色布条,可依据表现,随时变换。
永幸乡经验,虽未在全县推广,但浮夸吹牛之风,已自肇始,强迫命令,干部随意扣减社员工分,扣发社员口粮,践踏社员人格作法,已成见惯。
随着全国高级合作化之实现及生产事业之发展,现行高级合作社三五十户已感到规模较小,许多地方,为开发水利工程,改良土壤,建筑集体设施等,一个社,劳力太少,必采取联办,合作完成,这本是一种好办法,几个社联成一个大社,成为形势发展之必然。是年八月,毛主席视察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一些农村。九月在山东同当地负责人谈话时说:“还是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此前,在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时,手题“人民公社好”五个大字。八月十七日到三十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确定了工农业生产的高指标及钢铁翻番。并作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于是全国各地,组建人民公社和全民大炼钢铁的高潮随之掀起。有些地方,由联办合办,相互协作,演化成无偿平调劳力,已经成风。1958年七月,本县由各山区社队,抽出劳力支援三义、岭南、大佳河、小佳河、西林子等村,进行水田除草,共抽调劳力 250余名,以所谓发挥“共产主义协作精神”,只给吃饭,不给报酬,历时半月,3 750个劳动日无偿平调。
1958年九月以来,全省各县相继实现人民公社化,本县24个高级合作社归并成立四个人民公社。即:饶河镇、西林子、小佳河、东安镇等人民公社。原来的乡镇干部,转为人民公社干部,‘政权与生产(包括事企业)合一。原高级社,改为人民公社所属之大队或小队。社主任、支书、会计,即为大队支书、队长、会计等 (各人民公社所属大小队范围,均见《县志卷二第三章建置)。
人民公社为党政经济生产一体组织,然当时仅为党及行政领导机构,相当于原区级范围。生产及所有制,仍由原高级社(改为大队或小队)所有。生产与分配,仍以原来之基础范围进行。与过去所不同者,是村级政权取消。至此,基层再无专人掌管国家政策法令之贯彻,生产队虽属兼管,但注意力只着眼于生产和分配,其他则无暇以顾。同时县及公社也以抓生产为主体。政权职能渐次失灵。关心政策法令之气氛,逐渐淡薄,产生了“只要为集体,昨干都有理”的说法。有以集体利益为名,破坏国家资源,拒不执行国家政策法令,主管者均默然置之。以能完成生产任务为能事。此为二十余年来,国家政令不能很好贯彻执行之肇由。
早在1954年铁道兵部队,即在虎林密山间进行军垦(大部分为劳改队),建立了八五〇等农场。1956年夏,农垦部部长王震,由佳木斯乘轮船来饶河,考察乌苏里江沿我国边境一带之荒原。九月,由虎头之八五〇九部队(又称农场),派姜兴泉,王其超二人来本县,在县乡干部配合下,去东安、二龙、民主一带踏查了一部分荒原,为开荒布点,作一些准备工作。十一月,先头部队进入本县,共 200人左右,进驻和平、民主、胜利、二龙、四平等村,以孙培君为场长,张鸣山为书记,正式建立八五〇九农场(后简称八五九农场),场部临时设在饶河,后迁往东安镇。后续队伍及拖拉机、汽车、农具等机械设备相继运入。1957年于四平(今平东村)屯之西建一分场(今八五九农场),又于胜利屯(今大孤山屯)之西南山建立第二分场部(今胜利农场),开始布点开荒。1957年末,由新疆农建二师调来副师长赵明高为该场党委书记兼场长,张鸣山及孙培君为副职。1958年十万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前来我县之转业官兵,共计 3 200余人,分赴以上二个分场各点,极少数插入老队(1957年所建点),大部在荒原上平地起家,建设新居民点。其时,饶河县委为支援军垦事业,在第一书记张福裕主持下,将县管一棵树农场,移交给八五九农场,改为八五九农场第三分场,其周围所垦之荒原,亦同时划归该分场。就此,约有400名转业官兵,进入一棵树所属各开荒点。
面对“大跃进”形势,农场机械开荒,发展迅速,当地干部群众,无不为之欢欣鼓舞。农场机械化生产之优越与地方之牛马犁具之小农业,形成鲜明对照。早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县内各乡村干部群众,即有与八五九农场合并之愿望,惟恐拒纳。进而变成社会舆论。至同年九十月间,已有几个乡村,联名向县写信,请愿加入国营农场。据此,县委、县政府机关干部,均一致向往合并。于是经县委书记张福裕,县长窦忠,与八五九农场书记兼场长赵明高磋商,赵极力表示欢迎。与此同期,虎林县境内农村,与国营农场毗连地区,亦有此种请求。经农场请示铁道兵牡丹江农垦局并转呈农垦部同意后,经国务院核准,作出了撤销虎林、饶河二县建制决定,合并成立虎饶县并与牡丹江农垦局合一。原虎林县内一部份人民公社,合并所在国营农场,饶河境内四个人民公社,全部并入八五九农场。
饶河县委、县人委领导干部,除县长窦忠调往省某科学研究所外,县委书记张福裕,副县长宋连璧,组织部部长韩山,财贸部部长王树基,县联社主任胡铭朴,粮食科长金德全等10余人调往虎饶县(在虎林,即牡丹江农垦局),充任局县领导及各部科长领导,余尽为农场统一分配。刘纯德任命为八五九农场副场长(兼虎饶县副县长),蔡春延为副书记。原县武装部部长郅顺贵转业任命为组织部副部长,原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国财,任农场办公室副主任,余均依其职级分配在总场或分场任科长,分场书记或场长或干事,或生产连队任连长或指导员。合并八五九农场后,原饶河县辖境,统归八五九农场所属范围,行政为一区级单位,即虎饶县饶河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