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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建置恢复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第九章 饶河县建置恢复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饶河县建置恢复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第九章 饶河县建置恢复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随虎饶地区生产关系之调整,为加强本地区党政领导及生产管理,1964年秋,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虎饶县建制,分别恢复虎林、饶河二县建制。九月下旬,在虎林宣布中央决定及人事分派决定。十月四日,由原虎饶县委副书记张运涛率领64名机关工作人员前来饶河组建县委、县人委工作。原虎饶县副县长饶河区委书记刘纯德调任桦川县副县长。新建饶河县,调八五九农场党委书记张国芳任县委书记,兼饶河农垦分局书记。原八五九农场本年初即撤销。分别以原畜牧场一棵树、二连、三连及二分场(西通地区)组成饶河农场;原四分场成立胜利农场;原五分场及东安镇码头、东安修配厂,成立八五九农场(缩小了的)。上隶属饶河农垦分局及东北农垦总局(在佳木斯)。
  1964年冬至1965年初,中共中央及国务院针对虎饶垦区经常联名上告,有关局县领导生活腐化事,有关场社分家经济问题,人事处置过“左”问题,等等,派以解放军文化部部长谢镗中及沈阳军区政治部主任李少元为领队之工作组共计70余人,分别进驻饶河、虎林。经过近四个月之调查审核,基本摸清,对上述问题分别作了严肃处理。前局县第一书记王景坤、前虎饶县第一书记张福裕因生活腐化给以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之处分(王后恢复党籍),与之有关人员,均给以党纪或法律制裁。对虎饶垦区七年间共计伐木上百万立方米,对于森林造成之破坏,实属严重。工作组报请国务院批准将完达山业林管理局由农垦部移交林业部 (1965年国计字五号通知决定)。对虎饶地区合并及分家中所遗留之经济问题,诸如 1958年平调社员分配款,停发边远津贴等,均按照国家政策给以退赔或恢复,拔白旗等所造成之错案,分别给以甄别或纠正。
  县治恢复,本县各项建设事业得以迅速发展。1965年经省批准,投资建饶河苗圃,省投资饶河镇江边护岸工程开始施工,饶河至宝清公路修复通车。1962年场社分家时,全县(饶河区)共有拖拉机五标准台。建县时,增至32标准台。1965年于大通泡南望波处(俗名王八脖子)建县良种场。
  文教、卫生等各方面均有很大发展。
  1965年,根据中央政策决定,退赔1958年侵占全县农村分配款 975 000元。由于农村十二条政策之贯彻,农业及畜牧业生产亦大发展,全县农民粮谷及肉食丰足。1965年全国猪肉积存滞销,国家主席刘少奇曾提出分摊吃爱国肉措施。国家销售猪肉由每斤常价七——八角,降至五——六角。农民交售生猪价不变(四角八——六角)。工业生产亦有很大发展,市场物资丰富,花色种类增多,国民经济出现蒸蒸日上景象。
  随着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经济政策之推行,1958年以来共产风所造成损失迅速恢复。与此同时,社会上有人借政策放宽之机进行投机倒把。机关事企业干部,懒馋占贪情况较普遍地出现。农村干部之所谓“阶级混线”(对地、富、反、坏管制不严)经济上贪占,思想上退坡,政治上不求进取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又一次泛起,干部蜕化变质现象屡有发生。对此,为解决干部和群众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之决心,解决干部四清(政治、经济、组织、思想)、四不清的问题,1963年二月,中央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 同时,作为指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予以发布,对国家形势作了“左”的估计,偏离了八大的正确判断,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阶级斗争情况”,要求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要求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打退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进攻。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中国的赫鲁晓夫正睡在我们的身旁”。会后,各地训练干部,进行试点,为大规模地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了准备。根据各地在试点中提出的问题,九月,中共中央又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规定(草案)》,扎根串连,走访发动,相续以县为单位,开展点上的社会主义教育(即后十条)。
  1963年十一月,虎饶县举办干部训练班,集中学习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文件,名之谓“面上社教”。与此同时,中央组织工作组在河北、天津等地开展点上的社教试点。1964年推广桃源社教经验,提出进点抛开基层干部,如同土改方法,进行扎根串连,走访发动,相续以县为单位,开展点上的社会主义教育。1964年十月,县制恢复后,合江地区计划点上社教分三批完成。第一批首先在集贤、勃利、富锦等县开展,由省林业厅及地区内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进驻各点。本县组织了以副县长宋连璧和陈群为领队的社教工作队,共计56人,国家干部不足,有从农村新提上来的半脱产的后备干部 15人,经六个月的时间,到 1965年夏结束。1965年一月十四日中央制定了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虽然对 1964年下半年以来的“四清”运动中某些“左”的偏向有了纠正,但又突出地提出了国内的矛盾不是什么四清四不清的矛盾, 而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第一次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于是,运动又向“左”的方向推进一步。1965年七月,经省、地委安排,本县为第二批重点单位。旋由省林业厅副厅长徐昌、勃利县委书记黄宇人,合江地区公安处处长褚兆才等为领队并抽调合江军分区干部共由 150人组成的工作团,分别组成财贸、农林水、工交、县直机关及各公社计八个工作分团,全面铺开社教工作。经过普遍发动,认真学习文件,摸底,群众面对面或背对背揭发,并发动领导干部,自动“洗澡下楼”(自动检查,群众通过,领导批准解脱谓之“下楼”),轻装上阵,共揭发财经不清及贪污重点案件12起,生活腐化堕落蜕化变质者八起,“阶级异己分子”及“漏划地主富农”五件。财经分团抓住坦白交待之典型案例,召开宽严大会。商业有二起自动交待贪污案件,对自动交待坦白者,免予处分,减免退赔数量。腐化堕落案件中,一名公社书记、一名副社长开除党藉、开除工职,定为坏分子;两名开除党籍清除干部队伍,降为工人,劳动改造。此外,均受到撤职降薪或纪律处分。在政治案件中,将三义大队土改纠偏中农成分的支部书记栾世田,以因有贪占行为,工作中触犯过群众,于是群起而攻之。自中央工作组来县,即已入手,到社教时,最后定案划为阶级异己分子,予以开除党籍,定为漏划富农,监督劳动。干部家庭成分,确定为漏划二地主,或富农者二起,均酿成错案、冤案。运动中,有人贪污腐化,为摆脱自已的罪责,以率先坦白,然后揭发他人,而使工作队但凭某某态度好,予以解脱。有的案件调查不实、不准,即行批判,使被揭发者怨愤难解,步入自绝(未果)之路,遂被开除工职,造成十四年错案(1979年平反)。小佳河公社秘书侯绍君因主管民政救济款,发放凭据丢失,本属工作差错,因运动中与揭发人及社教队顶撞,竟以贪污公款400元定案,并开除党籍(1975年平反)。社教中,全县有 16名地主、富农及伪警察特务人员重新戴帽管制。同时,为了扩大贫农、下中农队伍,将土改时本属中农或富裕中农成分者,划回贫农或下中农 (多为社教骨干或属于一二类社队干部)的,共计66人。
  社教结果,县内干部排队,其中一类干部,即好的占百分之三十二;二类干部,即比较好的,占百分之五十八;三类干部,属于犯有错误或犯有严重错误者占百分之七;四类干部,属于变质或阶级异己分子(包括冤假错案),占百分之三。
  社教运动中,并正面进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教育,学雷锋、王杰等先进典型,从干部到群众的思想觉悟大有提高。人们争挑重担,自觉遵纪守法,为社会公益做好事,尊老爱幼,关心他人,已成风气。社教运动,尽管在本县也存在“左”的偏向,冤案、错案亦曾出现,但对启发人们社会主义觉悟,奋发向上,廉洁奉公方面,成绩是主要的。
  1966年三月,全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束,工作团陆续撤出,同时,并由县委书记张国芳带队,共抽调50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前往依兰县开展社教工作。与此同期,为加强本县工作的领导,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有民,调回农垦系统,新任马震山为饶河县县长。县内农业生产有新发展。饶河至西丰公路及桥梁修复通车。十月,本县至佳木斯长途电话线建成。农业学大寨,干部学河南省兰考县县委书记焦裕禄已成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