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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党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县委职能的恢复

第三节 县党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县委职能的恢复



           第三节 县党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县委职能的恢复
  根据毛主席提出:“一个人有心脏进行血液循环,有肺部要吐故纳新”的指示。1970年开始整党,恢复党的基层支部。本年省、地下放我县处局级干部及一般干部下乡上山插队劳动,计26名,连同家属,共计85人。其中有佳木斯市副市长刘华及省煤矿局处长等分别下放到饶河镇饶河大队、西林子、小南河、小北沟等地。本县此前,县委副书记、革委会常委白俊岭及科部局长和一般干部共计38人分别插到西丰、山里、小佳河、大佳河等地,参加劳动。
  早在1968年,来自浙江、哈尔滨等地的知识青年共计350多人,分别插入县内各村屯。
  1970年七月,县革委会主任董守玉调地区,前宝清县委副书记刘文斌调入本县任县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十月初,召开中国共产党饶河县第七次党代表大会,选举新的县委员会、县革委会。党政分开办公,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贸部等。
  与此同期,青年团、妇联、工会组织相继恢复。同时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工人代表、贫农代表,轮流到县革委会及学校坐班,一切方案均需与工人代表及贫协代表探讨协商。
  1970年九月,林彪叛国投敌,摔死在外蒙温都尔汗。事件出现后,全县党员、干部齐集小佳河听传达文件(因距边境远)。相继开展“批林批孔”运动。至1975年,又提出讨论《水浒传》宋江的投降派等。与此同时,机关干部普遍学习张春桥、姚文元所写《再论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产阶级法权等文章,以及毛主席的“搞社会主义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的论述。进一步要在党内挖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并且要求所有党员,要敢于革自已的命等。县党校举办了三期学习班。1976年四月五日,天安门广场事件发生,人们对于江青、姚文元之流的积愤已达到公开反击程度,提出批判邓小平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很多人公开表示不满。十年动乱中,本县未出现武斗,在广大农民的支持下,农业生产仍有所发展。自1972年至1976年,全县共新开荒地15万余亩,新建村屯52个,人民公社由原来的五个,增加为十个。县内公路增辟130余公里(不包括森工),农业机械能力增加一点五倍。
  但由于“左”的严重失误和影响,农村提倡大寨评工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生产受到较大损失。一九六八年,西丰大队撤销小队所有,归大队所有,生产下降一倍。一九六九年,永乐公社将三义、关门、永幸等村改小队核算为大队核算,土地荒芜,粮食减产百分之三十以上。1973年,县在大带大队搞修造梯田试点,号召全县山区推广。该队集中七十余名男女劳力,千了一个冬天,只修了五亩梯田,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文化大革命”中,几次批判家庭养猪为资本主义,以致生猪大幅度下降。一九六八年,全县各国营农场,全部改为生产建设兵团,提出消灭私有制,将职工所养牲畜全部收归集体。饶河农场西通队某职工养一头小猪,不愿交出,被所谓革命组织胁迫,背猪游街示众,而后缴公。至1970年猪肉大缺,不得不重新改变政策,允许职工养猪养禽。
  1975年,实行生猪派养派购政策,猪肉逐年回转上升。新建村屯也由于靠贷款,靠吃大锅饭,积极性难以发挥,有连续五、六年吃返销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