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职官 第一节 历代职官
汉代设置东部都尉,本县境域均属该都尉所辖(见《后汉书》东夷传)。东汉光武刘秀建武六年,废除都尉官,遂弃东地,悉封渠帅为县侯。
挹娄邑有大人(见《东夷传》)。
北魏时期勿吉,邑落各自有长(《魏书》)。
隋朝开皇中有厥稽部长都塔济(主管东北部地区)。
唐代渤海王职官,尽袭唐制。
渤海统理地方,共建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一百三十七县(见卷四第五章唐及五代),京府州县,均有都督、刺史、州判、县令守之。
辽初建置粗简,渐次因俗酌宜,参考唐制分为北面官与南面官。北面官为治兵之官,即武官;南面官为治民之官,即文官及地方官员。各有分工,不得侵越,可惜史志记载缺略,未能究详。
元朝,设辽阳行省,水达达路,乌图里万户府,阿速骨儿千户所,在总督万户千户属下。水达达屯田总管府达鲁花赤(蒙语“总辖官”)宾僧(《元史》来阿八赤传)。
明代为奴尔干都司指挥使司属下,官职名都督、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永乐十二年建实尔固辰卫(即失儿兀赤),指挥为部人万达(《吉林通志》)。
清朝初期,本县为宁古塔昂邦章京及德克登吉驻防地——古司库瓦郎 (今公司) 属下,后宁古塔改为副都统,本县即改归三姓副都统防区属下。副都统为正二品级,戴起花珊瑚顶帽,年俸银150两,养廉银700两。
副都统(将军)属下官员为协领,从三品,头戴蓝宝石顶帽,年俸130两。再下为佐领(乌苏里江德克登吉驻防地,为佐领官),正四品,头戴青金石顶帽,年俸银105两;其下为防御,正五品,头戴水晶顶,年俸银80两。再下为骁骑校,正六品,砗磲顶,年俸银60两,再下为领催,年俸银40两。
以上每员配弓两张,盔甲各一具,撒袋各一付,腰刀各一把。副都统 (将军)领梅针箭300支,协领领梅针箭250支,佐领200支,并一杆海螺号。防御配梅针箭 150支,骁骑校领梅针箭100支,配海螺号一个。
副都统衙门,笔帖式四员,仓笔帖式二员,站笔帖式三员,由举人挑取者七品,由监生、秀才挑取者八品。由闲散挑取者九品。领催披甲挑取者无品级。七品笔帖式年俸银40两,八品笔帖式年俸银28两,米28斗。无品级笔帖式年俸银照原饷,米22斗。
昂邦章京,汉文即旗务之意,副都统称梅棱章京,协领谓孤色达,佐领谓牛录章京,防御称遮勒级章京,骁骑校称分德顾什库,领催叫顾什库。
佐领官,分世管佐领与公中佐领。世管佐领系下江一带赫哲、费雅客等地每一百青壮丁举一佐领,而世袭之;公中佐领,系一将军辖区内划分若干防御区,每区设一佐领官,即谓之公中佐领。公中佐领多系上级委派。
至光绪年间,东北地带,行政机构与体制,已有所变化。其时吉林将军属地已有吉林、阿勒楚喀、伯都纳、三姓副都统及吉林、宾州、五常三厅,八年吉林厅升府,后增长春、新城、依兰(光绪三十一年)等府,相继设县治。光绪三十三年(1907)建吉林行省,改将军为巡抚,撤销各副都统。宣统三年(1911),定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路为道。共辖府十一、州一、厅五、县十八。长春为西南路分巡兵备道(宣统元年设),滨江(今哈尔滨)设西北路道,宁安设东南路道,依兰为东北路道。
道官为道尹,府官为知府,厅官为同知,后改为通判,州官为州同,县官为知县。
知县办公机关,名谓“知县衙门”,后改为县署。知县改为县知事,下属官员有县丞 (改为副知事)、主簿(即秘书,又称帖写)、租柜帮办(财粮)、丞审(法官)、捕房、典狱长(看守长)等。光绪末年,仿效西洋,县署设警察局、邮政局、财税局等,局设局长等职。
本县自清宣统元年建县,县官为知县。名:方世立(字向郎),浙江人,举人出身。宣统元年(1909年)10月筹办,二年二月(农历)到任,民国元年(1912年)三月卸任。
民国建元(1912年)以来,本县隶属东北行政长官公署长官张作霖领下吉林省所属,省军政长官为督军,县官为县知事。县以下有区,区以下有村,各设有区、村长。县知事办公机关为县行政公署,简称之谓县署。下设科、局。如内务局(总务秘书、民政教育等)、财政局、税捐局、建设科(农林业)、承审处、公安局等。科局首领为科长、局长。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五月,县知事改为县长。兹将历任县知事,县长姓名、乡籍,出身及在任自至年月书录如附表。
民国时期饶河县历任职官录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伪满洲国大同元年,兹将伪满洲国时期历任职官列叙如下表。
伪满洲国时期饶河县职官名录
伪大同元年实行政治指导制度,各县除县长外,另派日本人为参事官。
伪康德七年(1940年)以后,县公署裁去参事官与警务指导官。伪康德八年,裁去内务局,改为行政科,改实业股为开拓科,改警务局为警察本队,下辖若干警察分队和小队,分驻各村屯。伪康德六年增设县协和会(伪满洲国协和会,伪大同元年七月二十五日成立)。伪康德九年(1942年),增设日本宪兵队(此前本县驻有满军宪兵队)与特务机关、粮食油类配给三泰公司。伪康德五年(1938年)成立土地管理部门——满洲拓植会社。伪康德六年(1939年)成立兴农合作社及属下渔业组合。各设置单位,均任有会长、队长、机关长、经理、社长、理事长等领管。因时局之动乱,伪满洲国时期档案大多散失,因此伪满时期官员未能蓖集齐全,仅选其声名显赫者,摘记列表如下。
伪满时期饶河县主要日伪官员名录
伪满时期饶河县主要日伪官员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