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人民政权机构与职官

第三节 人民政权机构与职官



               第三节 人民政权机构与职官
  一、人民政权建立后
  民国三十七年(1947年)三五九旅之独立团派参谋长徐新彬来本县代理县长,八月正式就任县长。其时土地改革开始,新政权建设从此起步。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土改前,县政府设县长一人,下设秘书、文书、管理员、司务长、警卫员、警卫班、财粮科长、会计、出纳、杂务、司法科长、审判员、书记员、公安局(局长由县长兼) ……合计 27人。民国三十七(1948年)年土地改革后,县政权正式建立,机构随之充实扩大。设县长 1~2人(副县长),秘书室八人(秘书、文印、总务、通讯员各一人,伙夫三人),财粮科五人(科长、总会计、出纳、房产、粮税科员各二人),民教科四人 (科长一至二人,民政科一人,文教、卫生科员一人),建设科四人(科长一人,农业科员二人,林业科员一人),公安局七人(局长 1~2人、股长二人、干事三人)。另有县大队(后改县中队——公安队)110人,不在政府编制,总计 38人。1951年改行工薪制,随着各项事业之发展,至1953年,秘书室增加人事科员一人,机关财会(出纳)一人。司法科已在1950年撤销,设人民法院,内副院长、审判员、书记员各一人,法警二人,共计五人。公安局增至13人(内有秘书股、治安股、行政股、看守所等)。裁去建设科,改为农林科,设林政股。民政科属下建文化馆(三人)。新增工商科,设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合作指导组。总计县政府行政编制58人。1954年以后,县长一人、副县长2~3人,民政文教分开,新设卫生科,农业、林业二科分设,农业科下成立农业技术推广站(1953年设)。房产从财粮科析出专设科室。1956年,财粮分设,新增粮食科。至 1958年末,县人委(1954年改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委员会,秘书室改为办公室)行政编制总计77人,加上乡镇行政编制共合171人。1953年普选后,县长改称县主席、副主席,未几仍称县长。
  兹将本县土地改革以还历任县职官员名录、任期具列如下表:
             饶河县土地改革后历任县职官员名录



                                       续表



  二、八五九农场时期
  1958年十二月,撤销饶河县建制,全部并入八五九农场,其机构编制特点为党委与行政合一,事企业与行政合一。党委与行政合为一个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二人、秘书四人。党委政治部下设科(见本卷第一章政党)。行政及事业机构计有计财科、农业科(生产办公室)、水产科、畜牧科、工副业科、粮食科、劳资科、文教科。改公安局为保卫科,后改公安分局。改法院为分院。另有广播站、气象站、工交科、科学技术委员会、邮电局、文化馆等。共计行政编制130名。随事业之发展变化,其中有增有减,加上各分场、生产队,脱产编制总数为570人。
  兹将农场历任场长副场长名录乡籍任期附录如下表;
                  农场场长名录



  三、饶河区时期
  1962年四月,场社分开。本县原农村部分,直属虎饶县(虎林),为一个区级单位。成立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各一人。下设办公室、财政科、粮食科、人民银行、商业科、供销办事处、农业科、林业工作站、水产科、农机站、运输站、文教科、邮电局、广播站、公安分局、县法院分院,另有事业单位广播站、气象站、医院,文化馆、中学、畜牧兽医站等。区下辖饶河镇、西林子、小佳河、西丰四个人民公社。共计行政与事业编制 190人,公安分局四人。各分场(1964年十月改为独立农场)设乡长、秘书、公安员各一人,即五林洞为翠林乡,饶河为富饶乡、西通乡、和平乡(今四平镇)、胜利乡,共计28人。兹将饶河区与东安二区公所职官具列如下表
               饶河、东安二区职官名录



  四、恢复饶河县建制后
  1964年十月,恢复饶河县建制,县人民委员会在饶河区基础上有所扩大。改公安分局为公安局,改法院分院为人民法院,新设检察院,改供销办事处为县供销社,改林业站为林业科,改运输站为运输公司,改农机站为农机科,税务分局升局,新增民政科、档案科、水利科、统计科,财政经济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人事科、建设科,卫生科。1965年社教期间虽精简机构,合署办公,然政权机构编制仍不断增大。1966年增设电业科、外事组 (后改办公室——详见外事)。 “文化大革命”中,几经裁减编制,成立生产指挥部、财贸、工交办公室,但其下所属系统事业编制有增无减。1970年以后,新设劳动科、社队企业科(后改局)、司法科、物价科,外贸科、文化科、工商科、物资科、科委、畜牧科、交通科、工业科、轻工业科,至1980年县政府科室增至45个,全县行政事业总人数增至 578人。嗣又增设人大常委会、县政治协商会议,科升局,成立大经委,委、局下设公司,科室人员仍在增加,公安局股升科,法院,检察院、政法办、公证处、法律顾问处、财政、经济部门增审计局,人民银行析分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多种,各项事业分工巨细。至1984年,县人民政府科(局)室减至25个,但全县工作人数增至782人,纯增百分之三十以上。
  县职官员,恢复县制时为县长、副县长,“文化大革命”时期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1980年恢复县长、副县长职称。兹将历任县职官员就任时间具列表如下:
              一九六四年以来县职官员名录



              一九六四年以来县职官员名录



                                       续表



                                       续表



  本县1980年九月召开县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并通过决议,改“饶河县革命委员会”为“饶河县人民政府”,改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为县长、副县长。至此,县委书记不再兼任行政职官。
  1980年以后至1990年县长、副县长名录如下表:
                 1980年后县职官员名录表



                                       续表



  1984年2月,精简后县政府所属局、办、委、科及乡镇行政机构为;办公室(包括信访办、地名办、财贸办、外事办)、计委 (下领社企局)、统计局、物价局、劳动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监察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委、交通局、城乡建设环保局,农牧渔业局 (包括农机公司、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公司、土管办、水产公司,畜牧兽医总站)、林业局(下领林场3处、苗圃等)、水利局、教育局(下领工农教育办、体委)、文化局、卫生局(下领县乡医院、计划生育办)、邮电局等。不在本序列表,属于事企业之局级单位有;广播电视局、标准计量局、供销联合总社、二轻公司、外贸公司、物资公司等。至1990年机构仍有分合变化,庶不一一。
             饶河县行政、事业编制人数变化一览表
                                   单位:个、人



           1984年全县行政人员(包括企业)文化水平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