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东北光复后迄今 第三节 东北光复后迄今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由共产党属下虎林三八支队派驻本县二个营。二营长姜鸿山,副营长许日,一营长韩效海,分领五至十连,驻守于饶河及里七里沁等地。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二十二日,西风沟贾绍堂匪徒暴乱,姜鸿山营长中弹身亡,侯煜赫副县长被处死,二营兵力四散。
同年三月,饶河县政府(被土匪控制时期)组织县治安大队305人,另有保安屯赫哲族屯长尤德荣属下70人武装队统编为东北光复军番号,并前往攻打富锦,后被共产党属下合江军分区部队击溃,逃散回饶,剩有70余人作为地方治安留存。八月民主联军独立团1 200余人来攻饶河,全部受降缴械(以上详见卷四)。
民国三十七年(1948)土地改革后,县内报名参加人民解放军者达 120余名。以原有土改工作团警卫连为骨干组成地方武装——县大队。大队长由县长徐新彬兼任,政委由县委书记俞时模兼任,指导员顾国文,连长吴占奎。第二区(小南河)与第三区(小佳河)建有区中队,各有兵20~35人,为排级建制。同年七月,区中队撤销,县大队改为县中队,旋改为公安队,下分三个排。一排长王金生,二排长刘成祥,三排为朝鲜族,排长张甲述。1950年十月张甲述排长率35名战士赴朝参战,后牺牲于前线。
1949年五月公安队领导易职,郅顺贵为指导员,李海为队长。
1950年秋,县政府设武装科,以郅顺贵为科长,另设科员一人。1951年改为兵役局,郅任局长,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兵役局内设政工科、军事科等,统管全县民兵训练及兵员征调输送。全县民兵组织机构,县为团级,区为营级,村为连级。民兵配以少量武装。每年夏季组织民兵搜山及清查私种鸦片烟匪等。1957年改称武装部0 1959年末,撤销饶河县建制,合并成立虎饶县,县武装部移虎林,本地八五九农场只设两名武装干事。1964年十月恢复饶河县建制,县仍设武装部。
1984年前饶河县历任武装部(兵役局)领导人员名表
1954年撤销县公安队,至此,本县无驻军。1959年,苏联不断干涉我渔民正常捕鱼生产及江上通行,边境形势日趋紧张,合江军分区开始于本县建立边防站。初为三、五人,后为一个团级单位,主要任务为掌管涉外事件。1969年始驻扎军队,为一个团级单位。番号为“一四六〇”。1980年后改为“八一六七九”。共为三个营十二个连,分驻于五林洞、饶河、西通、东安镇、珍宝岛等地,上至阿布沁河口。
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本县驻有野战部队,并有“前指”驻此。1978年后,转入正常。本县只留有边防驻军。
为应付随时可能发生之入侵,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出之“团结起来,准备打仗”及“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之号召,自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县内以民兵为骨干于饶河小南山及县内各交通要塞修筑战备工事、交通战壕多处。城内构筑地下防空洞一公里,由于用木料被复,多因夏季雨水浸渍而坍塌,无使用价值。共耗损人工5 000余个,耗用杨木料2 000立方米。后又筑有砖石结构防空洞若千米,仍无使用价值。1986年以降,县武装部政委于洪才、朴永鹤,部长杨喜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