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东北光复至今
第四节 东北光复至今
第四节 东北光复至今
一、民国三十四年(1945)至1958年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东北光复,苏军进逼东北,驻本县有红军司令部,司令官彼得中校,在其主持下,成立本县临时治安维持委员会。当地民众为苏联进兵作大量的战勤工作。摊派民工,修桥垫路,苏军缴获日本大批战利物资,均由民工装卸车船。在此时期,本县一切行政布施,均需经苏驻本县司令部照准。同年十月末,苏军撤退后,本县维持会头目,仍经常过境去毕金请商工作,并听从训导。
是年冬季,苏边防军一异往常,在江道上越过中心线到江流我侧钎插槲树(柞)界标。每相距30米插一枝,将本县所属岛屿(除饶河岛外)全部围入苏境。我方未提出异议。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人民政府建立之后,我国居民驱雪橇上至虎头,下行去东安镇,苏军即出面干涉,不准我在江道中心线行走。上流大楞段,即使在江道岸边行走也要遭到苏军截挡,必于岸上通过方可。
1952年冬,县委交通员王云才去虎头传递公文回返,过大楞半岛时,因岛上部与陆岸淤连,下口水道宽不过20余米,冬季水冻时,亦与陆地相接,且岸柳丛生,只能从江上通行,苏三名士兵持枪阻截江道,王当即以枪相对峙,苏见势不妙,方兹撤去。下流马架子岛,距我岸20至50米宽,距苏岸 1 000余米,我国居民不仅冬季于江边行走受阻,且夏季行船常遭苏军截挡。1953年五月,县政府农业科科员王吉厚对此上书中央外交部照会苏联,方始解决 (详见县志卷一岛屿章马架子岛条)。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二二”西风沟叛乱事件,地方叛匪为对付虎林方面来攻,曾派伪满国际特务李鼠魁前往毕金向苏方求援,苏表示不干涉态度,请回本国协商解决。此后,本县政府官员仍与苏联毕金保持联系。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七日,苏联十月革命节,本县土改后第一任县委书记俞时模及县长徐新彬乘马爬犁到毕金河口华西列夫小队向苏联祝贺,受到苏联方面热情接待。其后每年均依时前往。与此同时,在乌苏里江上,我渔民生产,常按传统习惯,以不登彼岸为度。距苏岸边不过一百米左右,苏军巡逻艇常用拉锚拉渔民钩具,偷盗鲑鱼,有时鸣枪驱赶我国渔民。
1951年以来,我渔民越航道中心线捕鱼时,苏军正式提出会晤,以小红旗升于饶河对岸哨楼之上,县政府领导即乘船赴毕金河口或双方聚首于团山子岛,经过洽谈,然后各自返回。有时苏艇直开我岸来县政府会谈,并留以酒食后送走。或我方划船至毕金河口联系,如借取收音机用干电池,机器零件等。
自1954年起,约苏联边防军来本县欢度国庆节并赛球。1955年六月,经本县政府邀请苏联毕金大队派中校翻译刘永安(苏籍华人)及部下士兵一行四人来我县老大带河(今垒山)一带山区,协助本县公安局寻找日伪档案柜,为时半个月,不果。
1956年五月县委农工部于事张淑玲临盆难产,用小艇送至苏岸,转送毕金医院剖腹脱险,经一个半月返回。此间,我岸常有重病患者,县内无法医治时,划小船去苏岸求药医治,均得到苏联方面友好接待。
1957年秋,本县县委书记张福裕,去毕金治病一个多月,回返时,苏赠一块手表。
1957年十一月十一日,八五九农场政治部主任翟雪桥一行七人,因南通岛黄鱼窝子,历来为我捕鱼区,苏军阻拦我渔民生产,为此过境商谈。是夜因冰讯涌来,未得回返。同夜有县法院审判员李运泰及公安局一行三人,前往西通查讯火情,被大风刮至隆查科沃村苏岸,留宿民家,次日同翟雪桥一行一起送至毕金(比金)河口,用铁壳船破冰道送回我岸。
1953年至1958年间,经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同苏联签订贸易协定,每年冬十二月,由本县东安镇拨付苏联冻鲤、鲫、鲇、狗鱼30至45万斤,由本县水产公司经办收购包装及出口,苏联伯力州水产公司及运输公司经理领员接受。1959年冻鱼停止出口。
1957年三月,牡丹江农垦局副局长霍大儒,于东安镇约请苏毕金大队长偕同翻译刘永安会晤,介绍中国方面开发北大荒事宜。
1957年至1958年,苏方多次会晤,提出我岸居民越界捕鱼,同时苏自供隆查科沃有三名苏联少年越界至我岸渔窝棚拿回玻璃酒瓶及土篮子各一只。
1957年前,我国边民有病,经过区乡,即可去苏岸求医寻药。1957年后,上级勒令禁止。规定:边境线上,凡需同苏方联系事情,必经县委批准。由县人委县长出面与苏方接触,一般平民,不准随意接触。每与苏会晤后,应如实上报备案。
1958年本县成立边防会晤站,只一人,初设在公安局,后独立,直接在县委领导之下。
1960年建立虎饶边防总站于牡丹江, 后迁至饶河改为中心站。 1962年建立东安镇边防站(为营级单位),西通为连级站,对外联系统由饶河边防站署理,由合江军分区直接领导。1964年成立边防大队。饶河开始驻守军队。同时建有江口 (连级)、饶河 (团机关与勤务连)、四排(哨所)、西通(连队)、冰障(哨所)、东安镇(连队)等边防哨卡,执行巡防任务(余均见兵备章)。
二、珍宝岛事件迄今
1959年苏联政府单方撕毁中苏经济互助合作协定,撤回援建专家,销毁援建图纸,给中国造成极大损失。与此同时,在边境地带制造紧张局势,干涉我国渔民在乌苏里江上正常捕鱼。1962年以还,苏联竟多次绑架我渔民,用军艇冲撞或掀翻我渔船事件屡屡发生。自1965年以来,苏方在沿江一带遍筑哨卡,增设岗哨,并侵登我马场岛及大泡子岛。重又干涉我渔民在马架子岛外侧江流及大楞半岛拢船捕鱼。我方渔民据理斗争,坚守国土,迄未忍让,苏方亦无可奈何。
1967年前,冬季江上汽车运行,仍按主航道中心线开辟冰道。1967年二月二十一日,县木材公司及商业局汽车前往西通运木材及向东安镇运货返回,过大带河口正东主航道时,被苏数十名军人堵截,诬为越界行驶。经当地边防站及民众、青年红卫兵现场据理斗争,饶河大队青年刘新范被苏士兵用木棒打伤头部,造成脑震荡后遗症。二昼夜后,苏军装甲车及士兵方才退回。与此同期,又于七里沁岛干涉我渔民捕鱼生产,绑架与殴打渔民,阻截我边防巡逻人员。
1965年饶河县边防中心站在县城江边建边防会谈会晤室一所,用以与苏会谈边境事务之用。我方欲去苏岸会晤,则于边防会晤室升起国旗,对方同意后,于边防哨所升起苏联国旗为应,随后便可驱车(或船)前往。对方欲来我岸会晤,亦同此例。如对方不升旗即为不同意,因此即不得接洽。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可持旗直接前往会谈。
为加强边境斗争需要,1967年,县革委人民武装委员会设战备办,下设外事组,1968年改为反侵略斗争指挥部外事办公室。1974年后直属县革委(1980年改为县政府)。主任刘吉利,下领科员二人,备船艇一艘,主管边境政策教育与行动督察。
1967年十二月五日至1968年元月,位于苇子沟对岸之苏库列比亚克依内边防小队与珍宝岛对岸之下米海洛夫卡小队,连续出动坦克、装甲车冲向我七里沁岛,驱赶我渔民。我渔民坚守国土,寸步不让。与此同时,得到全县工人农民及青年的支持,纷纷前往坚守阵地。十二月十六日晚,我县革委小车司机李国荣开车在七里沁岛通行,被苏军开枪打伤左肩。十二月二十九日,驻我县森林经营所干部杨长义被苏坦克压入雪中,幸免伤亡。一月八日,苏出动四辆坦克,直向我手无寸铁居民冲压,在三号岛上将我八五九农场青年职工蔡友柏、张信如、彭福旺、高林琴四人碾压在柳丛中,当场身亡。于此同时,苏联边防军直接干涉我边防军执行对七里沁岛及珍宝岛巡逻任务。并以超过我三倍人数,手持棍棒打我边防战士,或几个人抬一个人摔跌我巡逻战士。1968年十二月及1969年元月,苏联库比小队头目公开声称:中国军队如继续对珍宝岛执行巡逻任务,他们将以武力回击等等。1969年三月二日拂晓,我驻守在珍宝岛附近二○九高地之边防小队一如既往,派出一个班的战士对珍宝岛执行巡逻任务。苏库比及下米二边防小队出动两辆装甲车百余名士兵,在其队长率领下向我巡逻班开枪射击,当场打死多名。在无可忍之情况下,我军被迫自卫还击,给苏军以严厉打击,击毁苏装甲车二辆,打死苏库比小队长以下近百名,余逃亡。三月三日,我中央外交部对苏联武装入侵我珍宝岛并首先开枪开炮,打死打伤我边防战士行动提出强烈抗议。将苏联挑起边界事端及侵略行动向全世界发出声明。于是全国各地纷纷举行抗议集会及游行示威,愤怒声讨苏联社会帝国主义之侵略罪行。本县于三月四,五两日连续举行示威游行。
苏方入侵珍宝岛惨遭失败后寻机报复,遂于三月七日、九日、十五日连续向我珍宝岛发起进攻,并向我纵深炮击达八公里。三月十五日苏军出动二十余辆坦克向我驻守珍宝岛战士发起猛烈进攻,被我军连续击退,炸坏并缴获苏T—62坦克一辆(现在北京军事博物馆)。至此,珍宝岛仍在我边防区内。苏方不甘失败,连续向我边防线纵深开炮一个多月,至开江后始止。
此后,苏对我国渔民继续进行冲击、阻截、割网、拉船,施尽各种手段。我国政府方针,仍以历史惯例,跨主航道捕鱼乃我国渔民之权利。同年九月鲑鱼期,苏联上至苇子沟,下至四排、小清河,大泡子等地段,每处出动二艘舰艇,专门监视我渔船活动,即使在主航道上,也采取撞击、掀翻、割网、拉船等卑劣手段,将我渔民掀翻水中,殴打渔民事件多次发生。同年九月,四排村赫哲渔民毕广祥被苏艇掀入江中,幸有同伙营救免死。1969年九月十一日,中苏两国总理在北京机场会晤达成口头协议,确定双方维持边境现状,以主航道暂为界线,凡有争议的地带,双方均不得登临,以待日后通过谈判解决争端。自此以后,除珍宝岛、七里沁岛仍为我坚守外,苏方提出毗连我陆地之大楞半岛、马架子岛“均系苏联领土”,对此,我方遂不准居民登临(此前——包括珍宝岛事件之1969年我居民一直在该二岛上居住生产,并盖有渔舍)。而位于主航道我侧之大泡子岛,苏方继续登临割草。
其后,根据上级指示,边境以不引起事端为约。自1975年以降,捕鱼由跨航道改为不越主航道为度,又规定边境两公里之内不准擅自鸣枪放炮。轰炸土石方时均需与苏方通报。然事实表明,苏联边防及军艇经常在江上鸣枪或打野鸭子。自1960年以来,苏联部署在边境线上之探照灯,每天夜里均向我边防沿线纵深地带及城镇居民点扫瞄,无有间时。
1968年以来,我国屡次出现越境投苏分子,在我县域潜越者凡30余名。凡有利用价值,苏均发展成为特务,派回我国进行间谍活动。1970年捉获一名苏派来之间谍丛某,盗窃我反苏联干涉照片多张。1971年七月,永乐公社永幸大队养蜂员席勤(大队支部书记)智擒苏联派遣特务李维国。1973年五月,镇江大队发现苏特进村并打伤我边防战士事件。1975年以来东安镇、镇江又捕捉苏联特务二名。
1975年七月十日凌晨,苏联一架喷气式战斗机自王家店东北入境,侵入我领空,越经饶河镇上空直向大通河口方向逸去。
1974年十月,1975年六月一日,1976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国渔民及边防巡逻人员三次在大带河口处,南通三号岛江底,查获苏偷设之沉江电缆,伸入我岸窃听,被我一一切除。
1980年以还,自苏共中央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发表声明,愿同中国改善关系之后,边境地带形势稍有缓和。我国政府限令江上捕鱼者不准越过江流中心线,苏军艇干涉事件减少。大楞半岛(大通)、马架子岛我一直限制民众不准登临。1978年八月我国外交部批准在该二岛可登岛生产。而主航道我侧之大泡子岛、马架子对过岛仍被苏联占据,苏军随时登临,一如既往。
1981年以来,本县边防驻军与苏联比金边防大队,每逢国庆节或十月革命节均通过会晤表示祝贺,同时苏方亦多利用机会向我提出边民捕鱼越界等问题。
1983年六月,中苏黑、乌两江航道检察团经过本县,并作暂短停留。
1984年七月本县以工农商联合公司名义向苏联比金致信,提出开展(两国)地方性边境贸易,苏比金边防大队表示赞赏,允以如实上报,批准权在苏中央。
1985年元旦,本县以饶河中苏友好协会名义,向比金苏中友好协会发出元旦贺信,请苏边防转递,苏会晤代表拒收,声明:比金无此组织,无处投寄。
1985年八月二十五日,饶河镇居民温荣昌与其妹夫徐元和在新开流江流中心线我侧六十米处开铁壳机船捕鱼,早三时半,被苏保克罗夫斯卡亚(大楞)小队二军艇将渔船围在中间,绕围疾驶致将渔船掀翻,二人俱落水中,徐泅游至翻船底上得救,温荣昌沉溺身亡。经本县边防与苏比金大队会晤并察看现场,确系界内捕鱼,苏军艇有意制造事端,我提出要苏方包赔损失,苏方仅表示遗憾,并声称:“如要包赔,只能付给二十戈比”。就此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