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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会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一节 工会



                  第一节 工  会
  工会乃工人阶级在与资产阶级斗争中建立之群众性组织,最早出现于(十八世纪)英国,其后世界各国均建有职业工会与产业工会。工会在不同政党领属之下,其代表阶层及利益自然不同。
  我国工会组织,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建立之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为党联系工人群众之纽带。
  民国十年(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随即建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领导工人运动之机关。民国十一年(1922年)五月,于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劳动大会,承认中国工运书记部为全国总通讯联络机关。民国十四年五月,于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正式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党“四一二”叛变,全总被迫转入地下。在国民党统治区配合农村开展武装斗争,在革命根据地,支持革命战争。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召开第六届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通过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之决议。其后,全国总工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教育工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斗争,1978年十月。召开了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各地区工会及产业工会之全国最高领导机关,其主要执行机构有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处。机关报纸为《工人日报》。
  本县工会组织始建于1950年。其时于县委组织部属下,设一名工会干事,在当时木、瓦工人中,推行八小时工作制,抓工队生产和福利工作。1951年,正式成立饶河县总工会,下属一名干事,开始组建产业工会和机关工会。产业工会,主要有粮油加工厂、船舶航运工人及木、瓦工队;机关工会,有县委、县政府机关及工商、文教、卫生系统教职员工等,统称谓“职工会”。至1951年末统计,全县共有职工会会员282人,其中产业工会110人,机关工会 172人。1952年,县总工会颁发《工会会员证》。同年初,为筹办职工娱乐场所,以工会会费及职工每人捐款二元,木瓦工队每人捐献五个工日,修建一所木刻楞结构集会游乐场所,面积 150平方米(在今百货批发部后院)。 1954年以国家投资为主,工会会费为辅,加上职工捐款,(每个职工三一一五元不等)集资建筑400平方米土坯结构之职工俱乐部(即前饶河旅社住址)。至1958年十二月场县合并时,全县工会会员人数增至 375人。1959年后,八五九农场时期,工会徒有其名,同时也停纳会费,总场部设有工会俱乐部一处。1962年场县分开后,饶河区时期,从属于虎饶县工会,工会很少活动,直至1964年十月,恢复饶河县建制后,工会组织才重新恢复。县总工会配有专职主席及工作人员五人,在组织工人开展生产,献计献策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并为维护工人群众自身利益做了大量工作。十年浩劫中,工会组织解体。1976年十月十日,召开县第四次工人代表大会,恢复工会工作。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总工会与县工农教育办公室,协同组织工人开展文化和科学知识双补活动及文体活动等。1984年以降,县总工会倡导各基层工会办黑板报,开展评比,举办书法展览……,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1986年初,县总工会编制扩大为七人,分生产活动部、组织宣传部、办公室。
  下领25个系统工会,120个基层工会。系统工会,有 11个单位,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余兼职。至1984年,全县共有职工6851人,会员5310人,占百分之七十七。
  县内各国营农场及森工林场,均有系统工会。农场为分工会,生产队为基层工会,森工林场为基层工会,分别隶属子建三江、红兴隆农垦局或东方红林业局总工会领导。其工会会员,除待业青年或未转正之临时工、合同工(1985年前)外,基本与正式职工人数相等,不一一列叙。
  本县历次工会代表大会召开日期如下:
  第一次——1953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
  第二次——1958年三月十二日;
  第三次——1975年八月十日至十二日;
  第四次——1978年十月十日至十二日;
  第五次——1984年八月八日。
               饶河县总工会历任主席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