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简述
第二章 文化
第一节 简述
第一节 简 述
本县土著文化,有赫哲族人之说唱“伊玛堪”、“加林阔”及民间故事“苏合罗”等。瓦尔喀及赫哲居民中,并有吹芦笛跳猎舞等艺术形式。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还,渐断绪。汉文化,自清季即已传入。因土地之开发,鸦片烟之种植,人口不断增加。至民国十年(1921)后,每逢夏季,江船通航,自哈尔缤、依兰、富锦等地,随轮船来此地流动演出之京戏班,评戏 (俗称落子)班及二人转,木偶戏等,连续不断。民国十七年 (1928)县城建京戏院一所(木刻楞结构)。有固定戏班 20多人。率为烟民所玩娱。民国二十年 (1931)夏,旋又建京剧院一所,为木刻楞二层楼房。后因“九一八”事变,兵事战乱,经济萧条,致未能使用而改做它用。至伪满洲国时期,原有京戏院,仍旧每夜演出。至伪康德八年(1941),县内人口遽减,京戏由每日演出改为每星期日演出一次。至伪康德十年(1943),日本太平洋战争失利,经济日益凋敝,戏班无法维持,至此,乃告解散。此后,唯假期学校学生演出几场话剧,或有东安省会(今密山)不定期来本县慰问日本守备队放映之战争纪录电影或日本故事片,为县城民众放映一、二场次。另有哈尔滨每年一次来本县慰问之“慰安”客轮,至此逗留三、四天,除为边民学生出售廉价商品或学习纸本、铅笔之类,同时,亦随船同来文艺演出队或魔术班,在县城演出三两场,遂即离去,上溯虎头慰边。偏僻农村,率无文化娱乐生活可谈。朝鲜族,生活富裕者或有权势之老者祝寿,则备以酒食,伴以欢庆舞蹈,伪康德十年后,经济严重困难时期,此俗也已止息。
居留本县之少数俄罗斯、波兰、犹太等人,圣诞节有饮酒欢舞之习。至伪康德十年后,也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