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卫生行政事业机构设置

第三节 卫生行政事业机构设置



               第三节 卫生行政事业机构设置
  本县民国二十年(1931)前,无卫生行政机构。伪满时期,县公署行政科下属设保健股,负责防疫注射及清洁卫生等事宜。伪康德二年(1935),为加强城镇卫生及垃圾清扫处理,于城西南门外(大和村)设卫生局(维持城镇清洁之事业部门),配备拉粪、运垃圾马车四辆,同时兼管肉食检疫。凡屠宰猪牛,必经检验合格盖章后,方准销售。解放后,1957年前无专门卫生行政机构,统由民教科(1953年改为文教科)兼理。1958年,始设卫生科。各乡设卫生助理。自1952年起,为反对美国在朝鲜战场进行细菌战,省、县、区、村均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与领导爱国卫生运动。每年春秋两季,结合积肥,进行大清扫,灭蚊蝇,挖排污沟等。并以县为单位, 组织巡回检查。树立“五有” (猪有圈、牛马有棚、鸡鸭有窝、户有厕所、灰仓),“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模范清洁村等。为贯彻执行防重于治之方针,1957年,建县卫生防疫站。旋建妇幼保健站。1958年末,合并农场后,二站撤销,防疫及妇幼工作,统由总场医院及分场卫生所兼理。1964年,恢复县建制后,两站恢复,并合署办公。1968年,改为防治革命委员会,1979年,再分开,各自成体系。为加强药品检查,1980年,建县药品检验所。1981年,建结核病防治所。药店业务,1956年高级合作化后,停止私人开办,统一由国营商业经营。1969年前,为百货公司药材门市部。1970年,正式成立县药材公司。县内药材收购及销售,统归该公司管理,与卫生医疗单位为业务关系。为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解放以来,除向省及外地(北京)派出学员进修外,县卫生科 (局)年均自办医务学习班,计有护士、赤脚医生近300人。1985年,县卫生局属下,建卫校一处,以外科主治医师杨俊杰为校长,另配教员二人,共有学生50余人。主训护士。1986年,改为佳木斯市中医学校饶河分校。兹将1985年县卫生局属下医疗及事业单位列述如下:



            1985年县内各医疗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