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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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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本县体育工作,只于县城内学校中有所提倡,至伪满洲国时期,提倡官吏与社会青年习练篮球等,并未举行比赛。唯有每年 9月18日,举办全县各小学田径运动大会。参加人员,以小学生为主,小学教师与官署职员,亦有参加。
  自新中国成立以降,全县群众性体育运动逐步活跃。1956年,县建立体育委员会,县委派蔡春延(名誉)、鞠凤鸣2人负责体委工作。自此,县级体育竞赛活动,每年进行2~4次。
  体委建立后,群众、学校体育运动,蓬勃发展。七十年代后期,本县教练员东守志被评为国家优秀业余体校教练员,有10名运动员在省级体育运动会上列入名次并获奖。计有吕树海、张明秋、孙延秋、赵海平、张福和、王校良、王男、王德利、王淑荣、刘玉英等。有五名运动员,参加国家级体育运动会,计有吕树海、张明秋、张福和、孙延秋、张立娟等,前四名列入名次并获奖。其中吕树海现为国家队专业速滑运动员,曾前去日本、荷兰、挪威等七国参加国际滑冰竞赛,1985年获得全国速滑冠军,并创三项全国纪录。
  本县各中小学校滑冰运动较为广泛,为给国家输送合格体育运动员,于1956年,建立饶河县体校,先后为国家队输送运动员一名,为省队输送运动员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