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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内森林发展概况

第二章 林业

第一节 县内森林发展概况



                第一节 县内森林发展概况
  本县清季以前,森林面积占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以现有总面积 6 765平方公里(676 500公顷)范围计算, 其中红松、云、冷杉、杨、柞、椴、水曲柳、胡桃楸等乔木,占百分之九十一。柳丛、榛丛、胡枝子、绣线菊等灌木林, 占百分之九。除灌木林之外,森林总面积为471 450公顷。木材总蓄积量70 290 800立方米。其中红松所占面积87 100公顷,约占五分之一,木材蓄积为1 742万立方米。为一天然木材大府库。
  清咸丰以前(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本地限于人口稀少,土著瓦尔喀、赫哲及少数汉族居民,除砍取槲、柞以为燃料,伐少量松、杨木以构屋舍,木材需要量极低。且本地居民,素以保山护财为律令,渔猎出游,向以防火为警约。违之者,群起而攻之。因长期以来,本地山林,繁茂昌盛,极少为山火所侵毁。且因本地土质膏腴,雨量充沛,树木生长速度快,材质优良,因单位蓄积尤高,是本县林质之特点。自咸丰十年(1860年)沙俄割占我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之后,续以与土耳其争夺国际鸦片市场,光绪十年(1884年)以还,俄商大批招募我流向远东之华民,种植鸦片,贩运倾销我国各地(见农业章)。未几,远东沿海一带,辟为鸦片烟区,所在烟民,常遭俄国哥萨克匪贼劫杀与掠夺。随之,有人偷渡江西岸来本县、虎林、绥远(即抚远)一带深山林谷毁林垦田,种植鸦片。其时,乌苏里江西岸,我国边境一带,除设有几处卡伦驻军之外(见前),未有行政设置,随意来去,无人干预。于是成片森林被毁垦至本世纪三十年代,前后五十年间,因种植鸦片砍毁及住民烧用而火毁之原始森林,数达八万公顷之多 (开荒农业种植面积仅一万余公顷)。砍掉焚毁之木材总蓄积量,数达1 120万立方米。此外,被沙俄侵占之伯力(苏今哈巴罗夫斯克),改为州之首府借助江道水运之利,所需红松原木,相当一部份取之本县。自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始,至民国二年(1913年),经俄华商人之手,招募江两岸之华工在本县七里钦(今北小七里沁河至向阳屯及五林洞一带),大别拉炕河中游(今永幸村周围),大带河上游今小木营沟口一带,砍伐红松,经河道流送至江岸,扎木排转运至伯力州。年由一千根(约1 700立方米),增至 12 000余根(约20 000立方米)。前后二十三年时问,砍伐原始红松林地4 500余公顷,出走之红松原木有 20余万根(约30万立方米,不包括走私部分),尤其是全系择伐之一等优质材,毁掉弃置浪费之红松总蓄积量不下70万立方米。使大片红松林地退化为阔叶次生林。民国元年二月,本县第一任知县(县长)方世立,曾令申:每出境一根松原木,收缴木捐税一百文(清代铜钱,一百文相当于今一角,但币值较今之角为高,约合一元之数)。然俄掠夺成习,见收捐税,于民国二年五月,断然拒绝自我境购运木材。前后一年时间,仅收俄币一百五十余卢布 (见民国二年《饶河县知事赵邦泽条陈政见呈》,一卢布,折吉林官贴十五吊)。 合原木一千五百根,当二千五百立方米。致将冬季所伐三千余根元木,困山朽烂。另光绪三十年(1904),俄轮船开辟黑、乌两江航线,允载我国商客。彼时沿江无煤矿,运输尤难,悉以柞、槲木柈为燃料,至本县团山子(饶河),挠力河口(今东安镇)为上木柈站口。至民国十三年(1924年),始为本国轮船所取代,禁止俄船停泊我沿江埠头。然国内轮船,仍以木柈为燃料。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始改烧煤炭。前后25年时间,沿乌苏里江一带团山子,西至隋家小山(今一棵树),三义上坎一带,挠力河口之诺罗山至斯莫勒山一带之柞桦木材,悉遭劫洗。全部打成木柈,除供应轮船燃料外,尽为所在居民烧砍殆尽,唯余榛莽而已。民国以来,至“九·一八”事变,本县木材,一直内销。每年均有三、五木帮,一百余人,入山采伐红松,年采伐1 500~3 000立方米之间。二十年间,共售出红松原木五万余立方米。皆以轮船运销富锦、佳木斯、哈尔滨等地,共销减红松蓄积达15万立方米之多。木炭年产 500余吨,亦用船运销内地,年销减木材蓄积 3 000立方米。居民烧用及山火毁掉年销减木材不下三十万立方米。至伪康德四年(1937),包括挠力河北部分,全县森林面积只剩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五(372 075公顷),次生林占百分之二十以上。木材总蓄积量仅剩4 500万立方米。森林面积迅猛缩减。除毁垦农田,居民烧用之外,山火为害乃一更重要原因。
  伪满初期本县森林依然毁垦无度。烧、砍、毁垦无人过问。且森林火灾频仍,常因春季烧地场子或秋时于房宅周围或甸野草垛周围打烧防火道,因风拨之蔓延成大火灾,致将成片森林,惨遭劫洗。至伪康德四年,全县除暴马顶子、皮克山、花砬子一带林区未遭火劫外,余悉遭山火劫洗。 不仅大批成材被焚毁成灰烬,且树木生长量下降。尽管如此, 伪满洲国《大同二年(1933)年报》内载,本县林地为582 809陌(相当公顷),木材总蓄积为 84 231 832立方米。其中红松、杉(云、冷杉)等34 935 178立方米。虽其中包括里七里沁河西至大索伦河,今宝清县之一部(康德五年划归宝清县约 2 700平方公里),然森林面积及木材蓄积仍属可观。伪康德五年 (1938年)日伪实行清沟归并集团部落后因遍布山沟之散乱居舍拆除,林内居民减少(甚至绝迹),山火减少,大批弃耕地,遂之又恢复成林。
  为加强森林管护,伪康德七年,县公署下设营林署(属行政及事业机构),上隶虎林营林署。至此,县内对于森林砍伐,必须经营林署批准方可。伐木帮限额进山采伐,非经允许,一律禁止随意进山砍伐。同时,令禁砍鲜树或好材做薪柴。允烧灌木枝条及站杆或枯腐倒木。然偷伐好材现象仍然有之。奈本县村落较少,警察把守森严,尤因居民生产力低下,生活贫困,木材除用于烧柴或盖房,率无制打家具之念。至伪康德十二年(1945),日本投降时,原有遍布山林之鸦片烟田,大部恢复成杨桦或水曲柳幼林。且自伪康德五年以还,归并村屯之后,统治日紧。住民不准随意在山中举火炊爨,禁止随意烧荒、烧秸稞,森林火灾大减。原有被砍伐之森林迹地,亦相继恢复。
  于此同时,日伪为掠夺木材资源,自伪康德元年攻占本县地域始,每年冬季,均组织私人包揽采伐原木之木帮二至三伙,招募150余名苦力及50余付马牛套子 (爬犁),进入小木营、永幸、向阳、五林洞,甚或虎林县之独木河一带采伐红松。年采伐量2 000~3 000立方米。春季借桃花汛期,顺大带河、大别拉炕河、外七里沁河及独木河流送至乌苏里江,扎成木排,放至饶河,然后装船运往佳、哈等地。至伪康德六年(1939年)以降,日伪恐民众与抗联来往或暗通苏联,禁止村屯居民随意进山,凡从事伐木、烧炭、狩猎等业,必须加入日本特务组织。伪康德七年,在日伪特务机关指使下,组建“北边公司”,专门从事伐木、烧木炭、石灰等行业。由于本县人口大减,商业凋敝,航运船只往来随之减少,年仅伐松木1 500至2 000立方米之数,仍靠驳船运销内地。伪康德十年,修筑虎饶公路,所经尽属原始林区,砍伐大批道影木材,其中红松、黄檗罗、胡桃楸、水曲柳,全都造成四米件子,累置路旁,约 8 000余立方米,因无运力,全部朽烂成泥。
  虽如此,森林面积仍有所恢复。至伪康德十二年东北光复时,全县森林面积已恢复至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其中次生林占总林地的百分之二十。计有森林面积39万公顷。木材总蓄积在4 600万立方米之数。
  民国三十四年东北光复后,本县虽有地方维持委员会代行县政府职权然民心散乱不可收拾。日本投降后,未及三月,则县城小南山之树木及城西北岭岗70余亩杨柞树自然林,悉遭剪屠。进山砍伐成材,鲜树做烧柴之风,又兹掀起。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二二”事件后,乱砍滥伐,随意烧荒点火的现象,处处皆是。平野湿地中散生之林木,悉遭火劫。同年秋,又值红松籽丰收,居民伐树采松籽现象已很普遍。民国三十六年(1947)春,五林洞至向阳间又起大火,骆驼砬子以北之森林又遭火劫。损失木材,无可计数。直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土地改革以降,实行全民护林防火政策,春秋草木干枯季节,组织妇女儿童站岗放哨,禁止野外吸烟弄火,禁止伐鲜树做烧柴。一经查出,立即拘捕法办。外出带火或野外吸烟弄火,经查知,即勒令自带干粮周游各村检讨认过。县内1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实行退耕还林,同时禁止毁林开荒。被毁林地,相继恢复成林。
  一九五〇年一月,由于对林业政策之疏忽,为解决山区生产自救(一九四九年旱灾),曾与松江省供销联社,签定合同,组织城区永幸、镇江、饶河、二区西林子、小南河等村进山采伐优质水曲柳、黄檗罗、胡桃楸八百立方米,民众获益二万余元(折现人民币)。后被省林业厅查知,将木材封存没收。于此同时,县政府经农林科在县城饶河镇内组织二帮伐木工队,分别在小木营及向阳屯一带采红松原木 1 200立方米,除县内自用外,卖与抚远县四百立方米。正待出运,被省政府得知查禁。1952年春,东北三省遭受特大森林火灾,烧毁木材数达 300万立方米之巨,价当松江全省一年之农业总产值 (见东北人民政府林业局金局长《关于1952年东北地区森林火灾的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为彰明法纪,提起各级领导注意,松江省委书记及省长均受行政处分。其后,对乱砍滥伐及野外吸烟弄火,不论成灾与否,均追究法律责任。同年四月,本县县长杨洪义去省开会回返,过虎林杨岗,岗哨盘查出兜内落一支火柴,立即报告省府,给予记过处分,并勒令登报检讨。此前,1951年,关门嘴子村民姜开河(伪满保长),因子山野烧地场子跑火,烧至大鼎子山顶,被处以极刑。其后本县连续四年无火情。封山育林尤紧,居民用一根镰把、锄柄,非经村政府允准,不肯辄取。为加强林业工作领导,自1953年起,专设林业科,负责县内林政事务。全县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法纪严明,风气纯正,率无苟私,为本县林政管理最好时期。至1956年,全县原被毁砍之森林,全部恢复自新。森林覆盖率,由伪满初期百分之五十五,上升到百分之六十五。沼泽平野之散生林,又复榛莽济济。原生之“古董”林子,更加壮茂。1957——1958年黑龙江省森林调查大队普查结果证明,全县自饶 (河)佳(小佳河)公路以西,北至挠力河, 西至里七里沁河,南至外七里沁河这一广大区域内,实有林地面积32万余公顷,纯森林面积 (除去林间草地、灌丛及河道两侧柳林) 27万公顷,木材总蓄积量3 450余万立方米。未经普查之饶佳公路以东至西通、西风嘴子林区面积35 000公顷(包括平地散生林),挠力河北38 000公顷,合计木材蓄积756万立方米。全县总计森林面积 353 000公顷,木材总蓄积为4 260万立方米。其中红松面积(包括针阔混交林)38 560公顷,蓄积为7 712 0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