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林业管理机构
第九节 林业管理机构
第九节 林业管理机构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初设林业局于吉林省,统管东北地区之森林及采伐业。民国元年设林务总局于哈尔滨,统管东北地区林务事项。民国四年,又于奉天(沈阳)、吉林、安东(丹东)、宁安设立分局,主掌森林之管护。嗣后,旋设林务局于各省,以取缔国有林之乱行开垦,正式掌管森林采伐与木材销售等事务。
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东三省,于伪大同元年(1932年)伪满洲国国务院属下设兴农部,主管林野局地方林,统由各省管理。伪康德五年(1938年),全满共设29个营林署。其中虎林营林署,辖虎林、饶河、密山三县全部森林,下设东安镇、密山分署。后东安镇划归三江省。伪康德六年饶河划归新成立之东安省,改设饶河营林署。
对山林管理,全满共划为 16个管理区,下领125个事业区,本县划归勃利管理区。该管理区,共辖八个事业区。即饶(河)、同(江)、虎(林)、密 (山)、宝(清)、富 (锦)、依(兰)、勃(利)等。
本县森林,土地改革前,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人民政府建立,设建设科。主管农林事务,护林防火加强。1949年,改为农林科,设林政股。1953年,单设林业科。初步开始营林业务。1956年,牡丹江森林经营局派员来县建立石场、永幸经营所(见前),开始专业经营本县原始林区。1959年,虎饶二县合并,本县撤销,原有一切行政事业机构,统归八五九农场。场设林业科及林业一、二分场(五林洞、石场)。1963年,于哈尔滨成立东北林业总局,虎林建完达山林业管理局,本县深山区,划归虎头经营局。森工规划施业区以外之浅山区次生林,归省林业厅系统虎饶县饶河区林业工作站管领。并统管境内林政及护林防火事宜。虎头局下设饶河经营所。未几饶河所升经营局,下设大岱、石场、五林洞三经营所,开始采伐业务。1965年撤销饶河经营局,直接归完达山管理局领导,正式建大岱、五林洞、石场二林场。1965年,完达山局撤销,并入合江森林经营局。本县森工林场全部划归东方红林业局施业区内。1966年后,东方红局划归牡丹江林业管理局辖属至今。本县境内,至1985年,共建八个森工林场。自1964年十月恢复饶河县建制,林业站升科,各人民公社设林业工作站。1966年,建县苗圃,1969、1970两年,建两处边防林场,1974年,建森川(集体性质)林场(见前)。至1985年,共辖三场一圃十一站。五个国营农场各设林业科,下设苗圃、林场,开展育苗造林及抚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