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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排涝工程

第四节 排涝工程



                 第四节 排涝工程
  本县自建县开辟之日起,即着手排涝,方得以耕种。至1985年统计,全县计有受涝土地85万亩,其中县属11个乡镇,易涝地23万亩,国营农场62万亩。经十余年之排涝治理,已达到小涝水可泄,中涝不成灾。现简要分别志述如下。县属涝区有三。其一为小大山涝区。包括小佳河、大佳河、山里各乡,共有土地面积351 500亩,受涝土地 27万亩,经治理面积78 000亩。其中最大截流沟为山里乡宝顶山截流沟,共长五公里,1982年完成。其二为乌苏里江涝区,即大通河、饶河镇、西林子、三人班、永乐各乡,共有土地面积37万亩,受涝面积 202 500亩。经治理面积33 000亩。其三为芦西涝区,包括西丰、芦源二乡,共有土地面积 133 000亩,易涝面积8万亩,经过治理面积8 000亩。兹特按涝区,分以乡镇,将治涝工程、治涝面积具列如下:
               1985年全县治涝情况统计表
                           长度:条、公里。土方:立方米



  国营农场,其中饶河农场受涝地 31.9万亩,经排水治理,至1985年,已有265 900亩土地免除涝害。红旗岭农场,共有易涝耕地面积262 211亩,经十余年治理,现已有147 400亩土地,免除水涝威胁。胜利农场易涝土地385 000亩,经二十年之排水截流,现已有 18.8万亩,免除内涝威胁。八五九农场,易涝耕地 29.4万亩,经治理,已有108 000亩,免除水涝威胁。唯红卫农场,因场区耕地,全系低平三江平原涝洼区,无坡降,潴积量大,受涝面积36.3万亩,因虽经十余年开挖排水沟渠,疏通水道,仅治理29 370亩,只占总耕地面积百分之八,尚有33.4万余亩土地,一遇连绵淫雨,便大量积水不能宣泄,因此涝情仍不能排除。
  本县境内排水工程,八五九农场时期,排水干道直插乌苏里江(见前),造成江岸塌陷切削,七十年代以降,排入挠力河之干道日益增加,仅小大山及芦西两涝区即有 16条排水渠道(干道)直插挠力河。挠力河北岸,胜利、红卫二农场,共有14条排水渠道直插挠力河,其中红卫六条,胜利八条。此批排水沟道插入挠力河,不仅加剧河岸切削冲蚀,且夹杂大量泥沙淤塞河床,俾河水变浊,造成更大之水土流失。据测,挠力河1957年前,年输沙量仅及8 000立方米,自1964年以降,输沙量增大。至1985年,仅21年时间,挠力河口以下,淤积宽70米,长二公里之上下一摄毛岛。另八五九农场之别拉洪河人工河道工程,为三江平原总体工程之一,共长 110公里。东段由红卫农场北大湾至阿布胶河口瓦盆窑止,长61公里。西段插入挠力河49公里。河宽50米,深四米,总计土方量为2 800万立方米,总投资1.1亿元。自1977年始,全部机械化开凿推土。历三年时间,至1979年初步竣工,共纳干渠43条。以上工程实践证明,唯图排水需要,而未虑及水土保持。别拉洪河工程,既不能将旧河道填平,于河道旁另开新河,河坝高垒,积水亦难全部宣泄,且又毁地11 000余亩。该河之输沙量虽未确切测查,然造成水土冲浊,自不可避免。挠力河沿岸低湿草地,如继续开垦,地被无限制破坏,水土流失,且将日益加重,直至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