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二章 工业
章下序
自清宣统元年建县始,下迄民国三十七年(1948)土地改革时,共四十年间,全县工业,仅有五家铁匠炉(县城三处,小佳河、东安镇各一处),二处砖窑,三小炉匠,一户银匠,一印刷厂,二处烧锅(县城、东安各一处),三处自铁铺,一皮铺,二处爬犁铺,一家酱醋铺,八家油坊(县城一处机器油坊,余均分布在各村),二家修表刻字铺,三家点心铺,仅此而已。建国以来,印刷、酿酒、榨油一律收归国有(或公有),由公家开办,银匠停业,唯三家铁匠炉尚为个人经营。随着农村经济之发展,地方工业,也相继兴办。1953年,县城内有自制皮带钻床者,修制各种猎枪、农业器械,用铁丝打制烧淬大吗哈鱼钩。炼铁业,在原恒丰炉、邢德山炉基础上,旋合股兴办一处新发炉,主要为县内打制农具,修理开荒铁犁犁刀、零件等,加以挂牛、马掌。彼时县内人口较少,无电力,故工业发展受到限制。1956年高级合作化,将手工业如被服厂,白铁、皮铺、点心铺等,全部伙并为集体经营或公私合营。
1956年末,铁道兵八五九农场自虎头迁往本县开发荒原,一时县内人口增多,工业相应开始发展。其间突出者为农业机械修理业,1958年于东安镇、饶河二地建立简易农机修配所。1959年于东安镇建立农场农机修理中心——东安修配厂,开始引进刨床、旋床、镗床、铣床等各种机械设备,共有各种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人 180名。其次为制砖业。自1959年开始,县城及东安二地烧砖业又兴烧制红砖,以应本地建设需要。1962年场社分开,翌年撤销原八五九农场。分别建立饶河,胜利、八五九三个国营农场,原总场改为饶河农垦分局,东安修配厂撤销,设备分归上述三个农场,其中有10 余名技术人员原属饶河县铁木器社职工,于分家同时回县(当时饶河为区建制,上隶虎饶县)。 至此,各农场均自建有修配厂。与此同时,粮米加工、制酒、榨油、糕点等工业相续发展,1964年恢复饶河县建制,县政府(当时称人委)下设工业科,工业生产逐步形成规模。1964年,饶河县火力发电厂建成(详见后),1965年建县农机修配厂,1962年制酒厂与油米厂分开并扩大。1966年建县木材公司,同时建木材厂,同年建县机械厂。七十年代以还,相续建立王浆厂,物资局建电机修造厂、水泥厂、造船厂。 1982年建果酒厂(葡萄酒厂)。同时,县二轻系统在原木器社的基础上扩建为地方国营胶合板厂。至 1985年,本县工业已初具规模,唯交通僻陬,煤价高出内地一倍有奇,故工业成本相对为高,是本县工业发展缓慢之主要原因。工业体制,“文化大革命”前,分属工业、手工业合作社系统。1970年分别归工业科及第二工业科,1984年四月升局。原手工业系统,全部归属于二轻局领属。其余地方工业依旧归工业局领属。1982年,撤销工业、二轻二科,县政府属下成立经济委员会,统领工业及二轻系统,1983年旋恢复科建制,上属经委领导。
各国营农场工业发展,主要为制砖,粮油加工,机械修理,1980年八五九农场建立乳粉厂,红旗岭农场成立果酒厂,制成龙葵甜酒等,产品均获声誉,经济效益显著,各场志均有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