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车辆运输 第六节 车辆运输
本世纪初,县内无公路建设,唯冬季通行越野雪橇,以牛马引或犬引。用以载人载物。随着居民村落之布设,人畜往来,践久成蹊,渐成荒道(较宽的道,无路边沟)。旱季往来可通行二轮或四轮马铁车(见卷三。器用)。至民国十五年以降,人口较集中之饶河、小佳河、东安镇等地,郊野始有短距离通车简易公路。伪康德三年以还,始正式修筑公路(挖路边沟),随之,冬夏均可通行车辆。伪康德十年修筑饶河至宝清公路,为战备土路,征调民众车马运力铺垫少量砂石。然其时汽车很少,往来运输,多借牛马之力。伪康德五年,本县仅公有汽车二台,私人汽车一台。牛马车 400辆(包括简易之木辆爬犁车)。至伪康德十二年,本县共有汽车六台,皆属载重卡车,其中县属一台,私人一台。另四台为日本关东军老大带河(今垒山村)守备队输送部所有,至东北光复时,尽被苏军劫获。1950年,县大众油坊从虎林购进一辆日本产同合牌载重汽车。无汽油,安有木柈瓦斯气罐。1956年,县商业科购进二台苏制载重汽车 (嘎斯、吉尔)。同年秋,铁道兵八五〇九部队来本县开荒建立国营农场,始引进大批汽车。 1957年,全县有汽车13台,胶轮拖拉机15台,至1964年,恢复饶河县建制时,载重汽车增至 103台,胶轮拖拉机94台,客车五台、油罐车17台,吉普车五台。1965年以还,饶宝、饶虎公路正式开通,加以国营农垦事业之发展,森工林业之开发,粮食、木材运输量之增大,汽车日渐增多。且县直机关事企业汽车拥有量随之增多。至1984年,县内载重汽车已呈过剩之势,许多企业拥有汽车,无货可运,闲季只得封存(节约汽油,免交养路费),忙季行驶。八十年代以降,越野吉普车及各种类型轿车大增。至1984年,县内各大系统及局、委、办、公司等均已有之。兹将1984年县内拥有各种机动车辆附表如下;
1984年末全县各种机动车辆统计表
注:车辆总计数不包括非机动车数
至七十年代中期,县内主要长途运输,全部靠汽车运载。农村乡镇之间或城郊运送粮食物资,多靠胶轮拖拉机运送。1982年以还,经济体制改革,私人承包,个体购买汽车及小型机动车辆日渐增多,往来车辆,络绎不绝,马车运输已被机动车辆取代。农村个体经营之小型机动车辆,主要用于农田耕播与收获,兼营小型运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