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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五章 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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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季以前,黑、松、乌三江往来运输,咸以舟桴,帆船运载,因利设便,或近或远,无定港埠,政府亦未设置航运管理机构。自咸丰八年(1858),沙俄割占我黑龙江以北广大地域之后,俄国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又亲自乘船窜入松花江上溯至三姓(今依兰),进行观察地形,调查水路,此为俄夷进而图谋侵占全东北所放出之一支响箭。其后,俄多次组织远征船队窜入我三江水域进行伺探活动。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俄国黑龙江轮船公司船只,取得进入我松花江航行权,此后相继修建中东铁路。俄船由伯力向哈尔滨运送铁路建筑材料,旋返时,搜刮我国东北所产大宗木材、大豆、粮谷为回转物资。同时乌苏里江航线,亦为俄人所侵占。我乌苏里江沿岸村镇,成为俄商客货轮船之停泊码头,居民行旅,只得搭乘俄船往来。整个三江航行之权,全部为沙俄帝国主义者所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