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东北光复迄今

第三节 东北光复迄今



                第三节 东北光复迄今
  东北光复后,黑、乌、松三江二百余艘轮船,加上驳船、汽船上千只,尽被苏联劫走,航运一直间断。黑、松、乌三江运输只得靠木船、帆船往来运输。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哈、佳两埠重新修造及打涝几只沉船修补后,投入航行,航运事业逐渐恢复。本县航运,东北光复时,饶河——虎头间永业号轮船被苏军劫走后,航运事业一直中断。夏季对外交通,唯赖帆船运输。土地改革以降,始修造一艘60马力木壳汽船,作为饶河——虎头间水上交通运输工具。1950年旋自虎林购得日本沉船一只,120马力,本县配以 70吨位木驳船,开通饶河——富锦——佳木斯线,主要为运出大米、豆油、鱼产品等物资,用以换回本县需用之汽油、日用百货、陶器、铁皮等。1953年以还,始有轮船自佳木斯开往饶河、虎头,每星期往返一次。1957年,县内人口增多,开往饶河之客轮增加只对开,每三天一班。货轮运入物资为煤炭、百货、石油、陶器等,输出货物为木材、粮食、鱼产品、蜂蜜、土特产等。自1960年以降,因黑、乌二江汇合处江正流我侧之抚远三角洲(即黑瞎子岛)为苏联所霸占,阻截轮船在主航道通行,只得绕道小通江子通行,因水浅流狭,船只常被搁浅,此后,航行乌苏里江,由大客船改为小客轮。货轮不得不趁汛期抢运,平时主要靠本县小拖船、自动驳小吨位汽船运输。随着公路的畅通,1969年以还,除煤船外,粮食其它物资,多靠汽车运输。至1985年,本县共有船只28只。总吨位为2 870吨(帆船至1950年即已辍用)。兹分别船只种类具列如下:
  一、自动驳船:县直属航运公司二只,各400吨位。粮食局一只,100吨位。国营农场三只(饶河、胜利、八五九农场)总计500吨位。
  二、拖轮(汽船)六只。其中县航运公司、水利局、林业局、胜利农场各一只,八五九农场二只。
  三、驳船四只。内航运公司一只,300吨位。水利局三只,共500吨位。
  四、专用小艇八只。内县政府、外事办、电影院、港监、防汛指挥部、八五九农场东安捕鱼队、胜利农场、饶河农场各一只。
  五、小型机动船(6~22马力)21只。
  六,六马力以下机动捕鱼船96只。
  七、木制挂网捕鱼船500只。
  八、军用船艇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