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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电报

第三节 电报



                 第三节 电  报
  本县电报业务,开始于民国十八年,由洪英晋来本县组建电报局,计有电报员二人。使用无线电台。伪满初期,除日伪军队有专用电台外,并无电报局设置。伪康德五年,正式设置电报局。日本投降后,本县一直无电报设施。1954年始,于邮电所内设置发报机,使用莫尔斯电码。1970年十二月,开始使用电传机。进入八十年代后,改为传真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