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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银行

第二节 农业银行



                  第二节 农业银行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事业之发展,金融业务量不断增大,为加强对农村金融管理,根据中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指示精神,1979年十月重建县农业银行(支行)。凡农村乡镇农、林、牧、副、渔各业之金融一律由农业银行办理,原人民银行所属各乡镇、农场各营业所全部交由农业银行领属。1980年至1985年间全县各项农业贷款、存款、回收及和润情况附如表。
                 饶河县农业银行贷收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