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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伪满时期商业

第二节 伪满时期商业



                 第二节 伪满时期商业
  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寇入侵,抗日救亡运动之兴起,兵事战乱,社会动荡,商业随之萧条。迨至伪大同三年日寇全面进占本县后,饶河至佳木斯,哈尔滨航路开通,本县经济发展又复稳定局面。至伪康德二年末,全县各类商号店铺总数已达176家(见《饶河县事情》县城165家、东安镇11家)。其中杂货业128家,旅店业17家,饭店 13家,果子铺(糕点)五家,理发业五家,屠宰业一家。医院及药铺六家,印刷业一家。至伪康德四年,饮食业发展至23家,油坊十家,粉坊二家,磨坊五家,铁匠炉五家,银楼(银匠)一家,豆腐坊五家,小炉匠多人。商工各业繁炽一时,妓院二家,浴池一家,挑担衒鬻者凡20余人。
  至伪康德五年(1938年)清乡靖野归村并屯政策之实施,全县农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破坏,人民陷入贫困深渊,城乡购买力大降,商界随之凋敝。至伪康德七年不到二年时间,全县关闭之商号 130余家。至伪康德八年倒闭之商号已达百分之九十,少数较大商行撤回哈尔滨、佳木斯、鸡西本柜营业,大部份关闭之商号被迫转业务农,或转而养蜂。为建立新商业体制,应付战时需要(太平洋战争),许多商品实行配给制,统一控制火柴、布匹、石油、粮米、豆油及日用百货供应,县城以原茶食庄、鞋店东生泰为主体组成小卖联盟,吸收部份原倒闭商号掌柜参加。不久,小卖联盟转为配给店。伪康德九年(1942年)县内布匹、茶食、制酒、榨油、书店、印刷全由东生泰掌柜王松山一家控制。为控制粮食供应,日本人旋成立三泰公司,销售配给粮米油盐及煤炭等。至伪康德十二年,全县配给店及个体小商户如下表:
             伪康德12年全县配给店、个体小商户表
                                     单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