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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经营范围之演变

第二节 机构、经营范围之演变



               第二节 机构、经营范围之演变
  本县供销社,初单纯消费商品供应,渐次组织农副产品生产与收购。同时推销城市工业产品及日用百货等。农副产品以蜂蜜、皮张为大宗,人参、鹿茸、虎骨、熊胆、贝母等药材次之,兼以收购木耳、蘑菇等土特产品。七十年代商业科建医药公司,药材部份移交医药公司购销。县供销社主要为组织农村养蜂、种植白瓜籽、捕捉毛皮、采集山野菜、收购产品,为出口筹划提供货源。同时为全县农村引进所需要之生产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公司,自1965年建农机科农机公司之后,大型生产工具、设备,如拖拉机、五铧犁、收割机等等,全部移交农机公司经营。生产资料公司除经营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小型农具外,尚经营一部分小型生活用具如锅、碗、瓢、盆等。土产公司主要经营土特产品:收购蜂蜜、皮张、编织品、废品等,并经手外销。果品公司经营果品及山野菜之购销。伪满洲国时期,因交通不便,民众生活水平低下,加以水果生产无多,本县市场苹果鲜见,唯冬季有冻秋梨及花盖梨销售,年销不过千斤之数。时有台湾蜜桔,每30斤装一小木箱,均属日本人及伪满官吏配给之物品,市面少见。年运入不过一二百箱。伪康德十一年日本太平洋战争失利,柑桔进口停止。
  东北光复后,连续四年无水果运入,直至1949年冬季,始有冻梨运进。随着商业机构之恢复与发展,贸易渠道开通,1952年以还,秋时随汽船有苹果运进,至1954年,年购入暖果及冻梨约在100筐(6 000斤)之数。1958年以还,水果运入量大增,主要为冻梨。苹果大多出口苏联,国内控制销售。加以大跃进,以粮为纲,水果生产下降。因市场销售量亦大削减。1962年以还,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后,水果生产旋回升。本县水果销售量也在逐年增加。1965年至1969年,本县年进各种水果数量在 1 000筐以上,因无暖窖储藏,大多为冻果。随水果购销业务量增大,专业经营已势所必须。1970年正式建立果品公司,1976年建果品暖库,购入水果量大增,1982年至1984 年间,年购进各种水果数达60~80万斤,主要为苹果,其次为梨、柿子等。
  1981年,为安排本系统毕业知识青年就业,县供销社开办青年商店一处。为开展多种商品经营,1984年县供销社属下新建贸易货栈一处,经营农业器械、小型胶轮拖拉机、布匹、粮米、豆油及日用百货等。
  县联社所属机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