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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地名考实

第三节 古地名考实



                  第三节 古地名考实
  本县民国时期之居民遗址卷二第四章建置、行政区划,第六章,伊彻满语地名考释中,已有注明,现将明清时期之古居民遗址志记如下。
  一、明失儿兀赤卫遗址考实记
  明朝奴尔干都司,在我国东北广大地域,(东至日本海及库页岛),共建有384卫(《明史》),24所。名称具列史籍且有址可查者,仅 156卫。失儿兀赤卫是其中之一。民国十八年 (1929)《东北年鉴》载:“失儿兀赤卫在饶河县”。《中国历史地图集》卷七,明时期,地图标注:失儿兀赤卫在乌苏里江西岸小安河口以下,四排村以上地方。《吉林通志》谓:“实尔固宸卫,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置,”失儿兀赤乃其音变。《朔方备乘》及《吉林通志》注明,清时期,乌苏里江西岸,该处有居址谓“锡尔古臣”。民国元年(1912)《吉林分图册》所画饶河县图,将该居址标为“希尔古差”(音翅),以上均属同一地址而音转也,其义不变,乃伊彻满语“出黑狗鱼棒子地方”(见卷二第六章)之谓。1981年县志编纂资料考察中,根据历史册籍,深入现场寻探,认定故址在小安河口(马架子)以北二公里左近,为卫址所在。后曾报知合江地区文管站,派丁鹏翀前来现场核实认准。并于遗址拾得古瓷器片、瓦片、陶片等多种。1983年七月,县政协副主席吕明义率县文化馆、图书馆、林业局、县志办等负责人共十人,由马架子林场场长陈国城引路,前往该卫遗址标立木桩一棵,上书:“明代失儿兀赤卫遗址”。以期日后更立石碑之位置标记,此为本县古居民遗址之最大者(详见 1984年第五期《黑龙江史志》“明代失儿兀赤卫遗址考实”一文)。未几,县外事办人员, 在此拾到石斧一枚。或许此地住民可上溯到新石器时代。
  二、乌尔根德记
  《东北县治纪要》饶河县条谓挠力河航道:“自河口至乌尔根德段,可行汽船。乌尔根德至宝清段可行木舟”。按自伪满迄今,已无此地名。1984年,县志考查中,于黑龙江省查得民国十六年饶河县图一份,在里七里沁河汇流处以西约十余公里处挠力河南岸标有“乌尔根德”村名。经查对核实,乃今红旗岭农场之七里沁村(十二队)西约十余里地方,濒临挠力河边。现属宝清县境。。原居民,多为本地瓦尔喀人,民国初年及后来日本入侵时即走散,已无地上标记可征。现今之七里沁村(十二队)则系1959年国营农场建立后设置之居民点,住民有来自全国各部队转业官兵、支边青年及各地散民组成。
  三、苏穆噜河卫故址见证记
  《吉林通志》卷十二内载。“苏穆噜河卫,正统(1436)后置”。按宁古塔东北有“苏穆噜山”。又载:“苏穆噜河地面”,可见该卫及地面,皆以山得名。系指同一地方。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辑出版之《中国历史地图集》卷七·明时期地图,东北奴尔干都司境内,乌苏里江东岸有苏穆罗山,位居饶河县城南30华里,为本县四围群山之最高者,海拨 930公尺。该山适置宁古塔(今宁安县境)东北,其中有差,仅“噜”与“罗”之别,当是汉字音译时有变。该山现在苏境,改名“沙木尔斯那亚山”亦是“苏穆罗”之俄语音转。山北临江处有一村落,本县民常指为“大楞”,苏名“保克罗夫斯卡亚”。据此可推断,该村址为明代苏穆噜河卫故址所在。因背倚苏穆罗山面对乌苏里江即是明证。且该村所居,地势高爽,林木葱茏,自是前人渔猎之地。去此以南以北50里内临江处,皆汜汉交互之区,虽有林莽,不足以为居民村址者,因此,该村为古居民遗址自是无疑。
  1982年,县志资料考查中,于黑龙江省档案馆偶得民国十六年(1927)饶河县地图一份,发现乌苏里江东岸苏该村址名标为“苏穆罗斯克”,由此始知,该村址一直沿用我国明代正统年间原名,断定其为明苏穆噜河卫故址,确无疑问。民国十八年(1929)中东铁路事件,中苏战事后,苏方为抹掉沙俄侵夺我国大片领土罪证,始改苏穆罗斯克为保克罗夫斯卡亚 (见1985年第四期《黑龙江史志》:明代苏穆噜河卫故址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