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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李相宸

十二、李相宸






  李相宸,祖籍山东掖县,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生于吉林宾州(今宾县)。八岁从塾师,13岁辍学。年18从军,入奉天医官学校三年,毕业后授中尉医官,初于依兰东北陆军第九混成旅任事,后调至富锦,改从军务。民国十九年以上尉衔转为地方巡警。二十年入饶河县境任警察署长。“九·一八”事变后,日人仍之,授警佐衔,至伪康德七年卸任。伪康德八年(1941)改任饶河街街长,凡所行,皆仰日人鼻息。伪康德九年,开办德盛长中药店,延医门诊,历五载至东北光复时,药店毁于兵燹遂停业。伪康德十二年(1945)八月九日,苏军炮击县城时,李自知日本大势已去,遂冒硝烟奔赴振兴泉浴池院内,以白褥单附之旗杆升上,苏见白旗示降,炮火乃止。连轰二小时,城内房屋被焚者几占百分之五十。死伤民众凡 200余人。李为一街之长,有此一节,尚属保民之举。苏军入城后,李以地方代表身份,聚集民城出迎,苏军乃命其组织饶河县治安维持委员会,经旧官史及绅民代表推举,出任委员长。时残留本县日伪物资,全被苏船运走。唯前饶河小卖联盟积有食盐一库,凡 300余吨。战乱中,库房焚毁,只剩盐垛,苏正欲运走,李再三恳陈县民生活所需,遂经驻本县苏联红军司令部允准,留以为民用。县民有谚:“李半生尽为日本人团团转,此二举,可谓之大德也。”时驻本县苏军司令彼得中校,待战局稳定之后。 于同年九月中旬,约李同乘一架双翼飞机, 巡视本县一周,彼得慨然叹曰:“饶河县域内,林茂野广,河川交织,泡泽星罗,资源之丰,堪称世所鲜稀,勿怪日人之贪婪不肯撒手,良有以也。”李常将此语传至僚属。同年十二月,虎林县三八支队派侯煜赫来组建饶河县政府时,维持会随之解散,李沦为平民闲居。民国三十七年(1948)土地改革时,李以曾任伪警察署长、伪街长被拘捕监押,历经50余日。后被判徒刑三年,至1953年出狱,遂躬身垄亩以自养焉。1969年内迁至福利屯,1978年病卒,时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