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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王洪君

五、王洪君



  主洪君,山东平度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生。自幼务农,11岁受雇于人,19岁流徙至本县。一贫如洗,虽垦田耕植,聊足糊V1。至土改时,年四十始娶嫠妇为妻室。曾率村民大力垦拓村周荒地达40余公顷,无机械,以畜力合股为之。1949年加入共产党,翌年擢村支部书记。1952年先县委批准自立土地合伙组(即初级社),率先推行新技术,实行小麦赛力散拌种,消灭黑穗病,以此最先推行马拉农具及农林 29、3号小麦种,获大丰收。因所创村、社,至1958年间一直为县先进。本人屡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及劳动模范。1979年病逝。年72岁。无子嗣。妻陈氏亦为女中能手,1980年前屡当选县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