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邹先堂 邹先堂,山东昌邑人。清光绪三十年(1905)生。幼家贫,11岁即习务农事,20岁流徙饶邑之太平镇(今和平屯),垦植糊口,饱尝艰辛,凡30余年。土地改革后为村农会主任,积极组织互助合作。1954年组建和平农业生产合作社,任主任。每领先劳事,恭谦待民,莫不敬服。唯耳聋,与其言谈,必附耳高呼,人或有不解者。1957年春雨连绵,麦播误期,县令五月十二日终播。和平村地涝不得早播,奈数百村民之麦粉口食为虑,过五月十三日冒雨以播之。县吏告以期限,邹曰:“只此一日可也”。秋时麦大丰,乐以告之县吏曰:“农时不违,不在一二日也。管护以时,依然可丰”。屡当选县劳动模范及县人民代表,敏事公务,几忘其家室,率无偏袒苟私,虽无文底,而行清正焉。人皆谓其人具劳苦民众之本色也。1959年后一直任农场之生产队长。1978年退休,1989年十二月病逝。终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