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宣统二年(1910)

宣统二年(1910)



  二月初一(农历),方世立于小佳气河,租用民有木刻楞草屋三间,正式就任本县知县,开办公务。划县为四区,即小佳河、挠力河口为长平区;团山子为长泰区;西风沟为长益区,一顺号(今大和镇)为长豫区。后长平区改为长丰区。
  四月 颁布本县放荒拓垦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