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民国三年(1914)

民国三年(1914)



  三月 新增警察20名,设县警察事务所,所长苑福堂。挠力河口设警察分所。七月改警察事务所为巡警局和分局。县巡警局下领巡警15人。分局巡警五人。
  十月 太平沟住民烧地场子毁林开荒,引起火灾,烧毁龙泉山以北至挠力河边之森林和草原,县衙门遭火毁,县公署被迫迁至河东,暂租民房以处。
  十二月 苑福堂护送县知事刘翰地经富锦去依兰府议事,返转时,行经宋家大林子被胡匪“九龙”截获,苑悍然解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