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1917)
民国六年(1917)
五月 挠力河北大兴洞居民范振海烧地场子(毁林开荒),烧毁林地一万余公顷。
六月 饶河县衙自小佳河迁至挠力河口,挠力口遂改名饶河。
七月 改警察队为公安队。县城(挠力口)为第一公安队,计有警察24名。小佳气为第二公安队,有警察12名。团山子(今饶河)设公安派出所,有警察四名。另遵奉吉林省地方保卫团大纲,组建本县保卫团,办事处下领四个区团防队,共80名,团巡队40名,扼要分驻,互相策应。
九月 县公署再申戒烟令,饬各区村禁植禁吸鸦片。
十月 “小白龙”匪队,五十余名胡匪窜境至西风沟一带劫掠,经组织围剿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