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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七年(1928)

民国十七年(1928)



  六月 县邮政代办所升三等县邮政局。
  是年 本县鸦片种植已达极盛时期,总面积达3 150垧(小垧,实种已近5 000垧),鸦片总产量达 150万两,官刀税206 700两,核哈大洋413 400元,加上其他税收,全县年财政总收入达60万元。除本县开支,并上解交吉林省财政厅30万元。
  八月 县商农两会集资于哈尔滨购进“海昌”、“威远”两客轮,专门营运虎林——饶河——哈尔滨客货运业务。
  九月 小别拉炕居民韩坤德与其妹婿彭振芳,组织12人、五只舢板船于二姑娘通下口茅舍居住,捕捞大吗哈鱼。每日黎明苏士兵前来偷鱼,一日晨,渔工刘本昌以枪震之,苏士兵伧惶逃走。次日凌晨,十余名苏军士兵乘汽艇赶来我岸,手持枪械,趁渔民睡眠之机。将十名渔工及股东韩坤德开枪打死。只有一名炊事人员早起入厕,藏于猪圈里幸免。房屋被火毁,经县长张朝柱具报吉林省与苏联交涉,每死者赔款200卢布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