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七年(1948)
民国三十七年(1948)
一月 第四区(石场)和城区外围永幸、太平、镇江开辟土地改革。
一月二十六日 尤德荣匪在堪达岭被讨伐队抓获,三月解往富锦县砍首示众。
二月 撤销石场第四区,所属各村屯住户,全部迁至三义、西林子、镇江、太平、四排等地。
五月 城区、二区(小南河)土改全部结束。同时发动青年参军 120多人,组建地方武装一一县大队。并同时建立饶河县政府机构,徐新彬正式就任饶河县长。俞时模为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
同月 开展大生产运动,全县组织227个互助组。开荒350余垧(大垧)。
七月 进行土改纠偏工作。
九月 县委《饶河大众报》创刊。
十月 全县丈量土地,评定地级,核定公粮数额,发放土地执照。
十一月 县政府召开全县第一次养蜂会议,下达保护开花树木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