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80年

1980年



  一月 对农村实行开放政策,允许社员在自留地上种自己要种的作物,允许社员将劳动产品自行出售。
  一月 根据中央及省统一部署,成立县志编纂办公室,开始《饶河县志》之资料搜集及编修工作。
  二月 全县普遍开放自由市场,允许农副土特产品在自由市场上销售。
  三月 县设火葬场,开始使用。至此,全县除挠力河北之外,一律改行火葬制。
  三月 县外贸科自泰康引进57只种貉在本县开始饲养,另有民众自捕野貉驯养,有三户试养水貂专业户,因获利,很快扩及全县。
  五月 全县机关事企业单位职工,上山采集薇菜,上交出口任务,连续采 7~10天。此后三年成为例行制度。  
  九月 召开饶河县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取消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称号,改为县长、副县长。
  同时,召开政协饶河县第一届委员会会议,成立饶河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