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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产大队

第三节 生产大队



               第三节 生产大队
  1981年末,全县有215个大队,辖504个生产队,其中以大队为核算单位者62个。
  本县之生产大队,多数是 1个自然屯划分为几个大队,亦有个别的由两个以上自然屯组成1个大队。大队一般辖2至3个生产队,4个以上者为38个,所辖生产队最多的兴安公社兴二大队辖7个生产队。
  生产大队既是基层政权组织(相当于村),又是基层生产组织;既负责领导生产大队企事业,也掌握生产队的生产和工作。生产大队有党的基层支部,行政上则有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队型较大的管委会由13至15人组成,队型较小的则由7至9人组成。管委会有大队长、副大队长各 1人,委员若干人。委员中一般有生产委员(主抓种植业生产)、财粮委员、畜牧委员、林业委员、民政委员(另负责大队调节委员会工作)、公安委员(负责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妇女委员(负责大队妇代会工作)。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为半脱产干部,由大队予以固定工分补贴,对其他委员实行误工补贴。
  由于立屯时间不同,自然条件各异,各自然屯的规模不一,所以各大队的队型也有较大的差异。全县大队平均户数 188户,966口人。300户以上,1,472至3,565口人的大队有36个,队型最大的福利公社五四大队有农户787户,3,565口人;299户至150户,1,489口人至670口人的有94个大队;149户以下,723至 131口人的有85个大队。队型最小的福利公社农业大队,仅25户,131口人。从拥有耕地面积来分,耕地7,000亩以上的大队有34个,其中万亩以上的有13个。耕地面积最大的丰乐公社东风大队,有耕地14,160亩,是全县大队平均占有耕地4,557亩的3.1倍。全县每劳力负担耕地面积20亩。其中,福利镇所属 6个大队,农业人口集中,土地挤占现象严重,每劳力仅负担8.8亩;腰屯、联明、黎明3个公社,44个大队比较边远,近年陆续开荒,扩大了耕地面积,每劳力负担耕地面积23至27亩,其余大队每劳力负担16至22亩。
  各大队劳力资源比较丰富。由于机械化程度比较高,生产门路比较窄,已经程度不同地出现了劳力过剩的现象。从劳动力的从业情况看,各大队劳力总数的 87.3%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全县大小队工业、农田基本建设所占劳力为2,431人,仅占劳力总数的4.8%。福利镇公社6个大队,总劳力1,978人,从事大小队工业的299人,占6个大队劳动力总数的15.1%,是全县从事工副业生产比重最高者。沙岗公社18个大队,总劳力 5,480人,从事大小队工业和农田基本建设的100人,仅占总劳动力的1.8%,是全县从事工副业生产比例最小的一部分大队。
  生产大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亦很不平衡。全县 215个人队中,除队型比较小,又比较贫困的联明公社曙光大队没有大中型拖拉机外,其余皆有大中型拖拉机。全县各大队平均每千亩耕地有大中型拖拉机2.48标准台;其中每千亩耕地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标准台以上的有6.7个大队,占31.1%;每千亩耕地拥有大中型拖拉机不到2标准台的有63个大队,占29%;每千亩耕地有2标准台以上、3标准台以下的(不含3标准台)有84个大队,占39%。
  农业机械的保有量,本来足以实现机械化生产,但因农业机械不完全配套,某些农业机械效益差,或没完全投放到农业生产中去,加之土地条件的限制,农业生产中畜力仍是主要动力之一。全县各大队平均每千亩耕地仍有9.76头(匹)农役畜5其中,福利镇公社6个大队,山区公社10个大队,因以种植蔬菜为主,且小块坡耕地较多,不便于使用大中型拖拉机,畜力的保有量,每千亩耕地为15.59至16.16头(匹)。其他大队,每千亩耕地有农役畜 8至11头(匹)。福利、集贤两公社有10个大队以种植蔬菜为主。兴安公社鲜兴大队以种植水稻为主,余 204个大队均以旱田为主。
  各大队的生产发展,也极不平衡。1979年全县各大队平均劳动生产率(每劳动力生产粮食)4,276斤,超6,000斤者只有37个大队,占大队总数17.2%,其中超万斤者有5个大队。最高的是丰乐公社的庆丰大队,劳动生产率是13,871斤。2,500 斤以下者21个大队,占大队总数的9.7%。最低的是升昌公社的友好大队,联明公社的新丰、曙光大队,劳动生产率分别是1,224斤、1,266斤和1,190斤。生产发展的不平衡,决定社员收入水平的较大差异。全县各大队的人均收入695元,其中有89个生产队,占总队数17.6%,人均收入在50元以下。151元以上者有42个生产队,仅占生产队总数8.3%。
             本县各生产大队基本情况表






























          1946年6月~1948年12月区、村情况表(一)
            (7个区、43个行政村、125个屯)



         1949年1月~1956年3月全县区、村情况表(二)
            (10区、83个行政村、138自然屯)



  双鸭山矿区,1954年独立,由省直辖。
           1956年4月~1958年1月乡(村)情况表
       (22个乡、2个镇、211个高级农业社、3,600个自然屯)









  注:1956年斗月份经省批准,将原桦川县的太平、悦来、苏家店、新城等 4个区(11个乡)和富锦县境内的4个村划入集贤县管辖。
           1958年2月~1958年9月乡、村情况表
             (15个乡(镇)、272个村屯)






  注:1958年 1月,将悦来、孟家岗、丰年、中安、苏家店、东林、新城、乌龙等八个乡划为桦川县辖。
          1958年1O月~1961年6月公社、管理区情况
        (6个公社、3个畜牧场、72个管理区、183个自然屯)



  注:(1)腰屯分别划为二九一农场三、四分场。
    (2)1960年县划归双鸭山市,公社名称改为分社。
           1961年6月~1972年9月公社、大队情况
           (9个公社、176个大队、斗个街道办事处)



             1972年10月~1981年末社队情况
    (12个公社、215个大队、215个生产队、4个街道办事处、38个居民会)



           生产大队驻地自然屯及其名称更迭表
  福利镇



  集贤镇









  升昌公社









  腰屯公社












  黎明公社









  永安公社












  联明公社






  沙岗公社









  山区公社






  兴安公社









  丰乐公社












  太平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