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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改革

第四编 农业志

第十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土改前,本县有农村户12,276户,农业人口62,960人,土地404,849.73垧(小垧)。当时包括友谊、二九一、笔架山农场。其中地主、富农1,543户,11,727人,占有土地311,405.49垧,户数占总户数的12.5%,人口占总人口的18.6%,而土地占有量占土地总面积的76.9%;中农 2,515户,15,915人,占有土地60,220.89垧,户数占总户数的20.5%,人口占总人口的25.2%,土地占有量占总面积的14.8%;贫雇农8,218户,35,318人,户占总户数的 67%,人口占总人口的56.2%,占有土地33,223.35垧,土地占有量仅占总面积的8.2%。地主土地连成片,穷人无有立锥场。如集贤镇郊区永发屯大地主何振邦家,有熟地800多垧并占荒地无数,永发屯有100多户贫苦农民租他的地,租住他的房子。此外,康家屯、黄家围子西屯、于家围子等部分贫苦农民也是何家的租地户。何家除用土地、房屋,进行重租剥削外,还强征租地(房)户给其扛活,修筑水壕。如谁家不去,他就找警察抓谁家的劳工或“浮浪”。长工刘国良给何家扛19年大活,积劳成疾,不能下地干活,何家每天还扣饭钱。老孙太大本来租种其1垧半地,秋后何家却向他索要6垧半地的租粮和“出荷粮”,逼得老孙太太领着女儿四出讨饭。集贤解放后,农民群众强烈要求建立农民自己的组织,迅速改变原有土地制度,和土地不均的状况,实行“耕者有其田”。
  1947年 6月,中共集贤县委和县政府,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和广大农民的要求,分別在城郊区东宋屯和永安区新民屯进行了土地改革试点。首先建立农民会,发动农民“砍倒大树挖穷根”,斗地主,分田地。城郊区东宋屯有78户,土地 470垧,其中地主、富农10户,96人,占有土地378.1垧,占全屯总地数的80.4%。永安区新民屯71户,386人,土地392.6垧,其中地主、富农16户,132人,占有土地 319.3垧,占全屯总地数81.5%。试点工作队按照党中央的指示,组织当地农民进行了土地改革,斗争了地主,抽分了富农,把全屯土地平均分配。试点得到了合江省委的重视,张平之(张闻天)书记亲临这两个试点屯进行土改视察和指导,更加鼓舞了农民的斗志。后来按党中央1947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衡量对照,合乎党中央的要求。试点上的工作带动与指导了全县的土地改革运动。此后在全县 190个屯都建立贫雇农会,划阶级定成分,共有23,437名贫雇农入会。全县斗争地主663户、富农841户和“外地主”、伪官吏27户。土改斗争胜利果实有土地80,805。13垧,房屋5,657.5间,耕畜2,997头,大车16辆,粮食2,800石(每石 700斤),浮财物折合现款1,109,838.492元(东北币),金子148.90两,金镯子30个,银子 3,349两,银元2,977块,现款1,215,000元(东北币)。除土地、牲畜、房屋、粮食、浮产、大车等物全部分给贫雇农外,还将金银变卖为现款,加上原有土改果实中的现款,购买523头(匹)耕畜,240套棉衣,分给无耕畜和无棉衣的贫雇农。使广大贫雇农在政治上当了权,在经济上翻了身。但也有个别屯因斗争不彻底,党的土地改革工作队领导贫雇农重“煮夹生饭”,对地主重新斗争,又起许多浮财。如城区重新斗争大地主赵秉维、赵秉山时,起出 4两半金子,1支枪,1,300子弹多发。其后又斗争两次,又斗出 5两7钱金子、0.7斤银子。最后又斗一次,斗出 600块银元。通过“煮夹生饭”,才彻底打垮了封建制度,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政权,真正树起了贫苦农民的优势。
  土地改革并非一帆风顺。有的被斗的地主、富农暗中勾结或指使其亲信打入农会,篡夺领导权,疯狂向贫雇农进行反攻倒算,手段狠毒。如永安区高生屯的恶霸富农张剑,在斗争前就有计划地将其亲信二流子袁青山派到贫雇农中去搞破坏活动,在成立农会时,窃取了农会主任职务。袁上任后,在斗争地主时,一面威胁贫雇农,一面庇护张剑。“纠偏”时,袁竟把张剑“划”了出来。袁在农会中飞扬跋扈,专门打击积极分子和党员干部。区公安助理两次去该屯建立公安小组,走后,公安干部都被袁打击下去,还解散了公安小组。民主建政时,袁又“积极”起来,骗取了部分群众的信任。这时恶霸张剑同袁密谋后指使张剑的侄子抢民兵的枪,对准斗争他最积极的干部郭万水,企图加害,但未能得逞。张剑和袁又生一毒计,由张出面,诬告郭万水强奸其侄女,袁出头开斗争大会,用枪逼着郭万水承认犯有强奸罪,郭被迫承认,袁当即宣布罚郭 370万元(东北币),并决定把郭分得的马和车给张剑赶去。张剑一伙到郭家赶车时,还将郭家的吃粮和仅有的一块布全给拿走,连锅也拔去,逼得郭家四口人讨饭。恶霸张剑还扬言:“先收拾郭,以后再一个一个的收拾!”区政府发现后,将恶霸张剑及其亲信袁青山逮捕惩办。土地改革运动中,被镇压的恶霸地主、匪首及罪大恶极的警察特务共63人,其中被群众斗争时打死18人,枪毙45人。
  1948年 1月,按照党中央关于纠正土改中“左”的偏向的指示,本县开始了纠偏工作。县委为了更进一步地团结中农,向各区委发出了《关于补偿中农问题的决定》,规定:“在这次最后确定阶级成份中,应坚决贯彻纠偏,补偿中农的政策。补偿标准以达到本屯翻身的贫雇农的标准为尺度。主要帮助解决牲口、房子、冬衣等问题,使其得以发展生产。达到这一标准的,应着重在政治上团结,即参加农会以及有适当比例的代表参加村政委员会,而在公粮、支前负担上做到公平合理。”通过纠偏,将原错划为富农的 345户改为中农,并补偿了牲口、房子等。各村政委员会都补选了中农代表当委员,使广大中农对党的政策托了底。
  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封建的土地制度,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48年土改后的第一个春天,县委、县政府为扶助翻身后的农民开展大生产运动,曾拨出80万元贷款和 643.7石小麦、水稻、大豆等种子及200头牲畜,贷给123个屯中的生产有困难的贫雇农户,并给缺粮吃的贫雇农解决部分口粮,从而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县派党政干部和工作队深入各村屯,帮助农民组织各种类型的互助组,开荒种地,组织农民互助生产。为了激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县委还针对农民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同思想,提出了“努力生产,发家致富”、“插犋换工两有利,组织起来出活计”的口号,广大农民积极响应,努力生产,掀起了大生产的高潮。秋后获得了土改后第一个丰收年,粮食产量比土改前提高一倍,家家户户粮满仓。农民兴高彩烈地赶着大车送公粮,并第一次用大车拉回买到的可心布匹、棉花和日用生活物品,个个畅谈翻身后的幸福生活,人人感谢中国共产党。此年冬,县委、县政府又帮助农民广开副业生产门路,组织农民大搞编织、狩猎、拉脚、上山采伐等,掀起冬季副业生产高潮,增加农民收入,为次年扩大再生产积累资金。是年底涌现出40多名“好庄稼人”和模范干部。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奖励模范大会,给“好庄稼人”和模范干部披红戴花,并总结交流大生产运动的经验,开展了生产竞赛。会上奖励给“好庄稼人”和模范干部以高头大马、农具和衣物等奖品,鼓舞了广大农民努力生产的积极性,同时掀起了备耕生产高潮。1949年春节,各村屯农民都排练了文艺节目和秧歌,欢庆翻身解放,欢庆丰收年。同年,全县依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了 2,125个劳动互助组,挑选“三大硬角五合手”,开展生产竞赛,并订立了生产公约。有的自动联合,组成较大互助组,生产一年比一年好,产量一年比一年高,人民生活一年比一年富裕。1950年试办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走上党指引的集体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