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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

第四节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


 
             第四节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的两个文件,是在农村拨乱反正,清除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发展大好形势,加快农业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这两个文件。县委提出:1、保护和尊重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2、减轻农民负担; 3、坚决执行三个基本制度(基本口粮、基本劳动日、基本投肥);4、贯彻按劳分配,纠正平均主义;5、干部报酬定额管理取消辛苦分,实行年终一次奖;6、扶持和发展社员家庭副业;7、保证三个回收;8、继续实行售猪奖粮政策;9、认真执行甜菜奖励政策;10、先富先化,让一部分社队先富起来等十条要求。全县农村从实际出发,落实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有分组作业,联产计酬责任制;有季节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还有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等。1980年全县 496个基本核算单位中,实行生产责任制的队有328个。其中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有2个队。县委在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上,介绍了丰乐公社庆丰一队的经验 (这个队按劳定地、按地定产、按措施定工,以产换工、超产四、六分成,年人均收入245元)后,1981年就有352个队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其中有191个队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
  1979年县委在丰乐公社永丰大队搞了“五定一奖惩” (定作物面积、定粮食产量、定用工量、定收支、定贡献,完成的奖励,完不成的惩罚),并总结经验,指导全县。
  为改变十年动乱期间造成的农村财务混乱的情况,县委在永安公社搞了整顿农村财务工作的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扭转了农村财务混乱局面。
  由于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社员的家庭副业迅速地发展起来,仅升昌公社社员家庭副业一项收入,年均每户即达 250元,每人平均收入50元。集体副业每人平均收入60元。每个人一年增加收入110元。党在农村中的经济政策落实后,深得广大社员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