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农民生活 第七节 农民生活
清朝末年,各地贫苦农民纷纷流入此地垦荒落户。嗣后,其中少部分人成了小商贩和自食其力的自耕农,余者皆沦为地主之长工或佃农,出卖劳动力。终年苦作,收入至微,勉强养家糊口。民国初年,因地主间互相争夺劳力垦荒,工价上涨,其时,农民可多挣一些钱,年吃年用,亦无余资。1932年,日本侵略者侵占本县后,特务、官绅、地主横征暴敛,敲骨吸髓,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贫苦农民备受欺凌,生活更趋窘迫。康德五年(1938年)实行归屯并户,零散住户尽被胁迫驱赶“归屯并户”,原有之田园房屋,尽数毁弃。伪满洲国依其所谓《米谷管理法》、《主要粮谷统制法》、《小麦、面粉统制法》等,强征“出荷粮”,不论丰歉,一律按数缴出荷。并明令限定:中国人不许吃大米、白面,违者即定为“经济犯”去蹲监坐牢。康德五年(1938年)始,日本侵略者到处抓劳工、“浮浪”。康德七年(1940)又强征“国兵”,未被征者称为“国兵漏子”,编成“勤劳奉仕队”。劳工、“浮浪”、勤劳奉仕队均被解往外地从事抬石头、挖土方等繁重苦役,生无归期、死无葬地。吃的是黄豆煮高粱、橡子面、野菜;穿的是“更生布”、洋灰袋,衣不蔽体。许多劳工经不住折磨,病死累死于异乡他域,侥幸回归者也大多身获疾残,有的亦不久身亡。
日伪的残酷压榨、剥削,使民生凋蔽、农事发展受阻。当时农民所需全部生活用品,诸如:火柴、肥皂、食盐、粮食、烟、布匹等均实行“配给”,且数量不足。许多人家缺东少西,家徒四壁,食不果腹,夜间合家共用一衾,母女一衣,出门者穿之,这样人家屡见不鲜。倘逢灾荒、瘟疫,更是缺医少药,啼饥号寒,哀声充于室,饿殍见于野,景状之惨,无以复加。旧时集贤镇经常有因饥、病死于街头者,俗称“路倒”,警察便令“花子房”(乞丐组织)将其拽到野外,充狗狼之食。大部分农民家遭丧事,买不起棺木,常以破柜或“狗碰儿” (杂木薄板制成的简易棺木,意经狗一碰即坏)成殓死者,赤贫者更以破席裹尸掩埋。
本县集贤公社永发大队社员孙宝树一家在旧社会的遭遇就是一例。
1910年,孙的祖父、祖母和孙的父亲,从热河朝阳沿途乞讨来到八家子屯。初来时,唯靠其爷爷一人出苦力。后家里人口渐多,生活日益困苦。1936年,其爷爷、妈妈皆因病、饿相继死去。其母死时,因没钱买棺,只好从邻居家讨来半领炕席将其卷着掩埋。到伪满洲国时,日子更加困苦,其父因没裤子穿,只好拣来一条死狗,将狗皮扒下,围在腰间以避风寒。从此,其父“孙大狗皮”的外号就传开了。
康德六年(1939年),孙家老少三代五口人,挤住在地主何梦麟家炮台里的一小屋里,此屋又黑又狭,又湿又脏。没有被盖,只好以麦秸取暖。其父给地主打短工,哥哥给地主扛“半拉子”,孙与其弟给地主家放猪,地主光管饭,不给工钱。一日晚,炮台着火,孙家弟兄三人跑回炮台时,屋子已经烧落架,只从火堆里找出其祖母和父亲的两具烧焦的尸体。这一家就是旧社会千百万农民痛苦生活的缩影。
建县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人民进行了土地改革,砸碎了封建枷锁。建国后,又走上了组织起来的道路,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业和多种经营生产的发展,家庭副业收入大幅度增加,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提高;实行超购加价政策,更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生活日益提高。
1958年人均收入为76元,到1980年增加到125元。
农民的口粮除1960~1962年偏紧外,食足有余。近年细粮比例亦加大。
居住条件亦有很大改善。建国后,绝大多数农民盖起新房,有的近年还盖了砖瓦房,人均住宅面积9平方米,是城镇住宅面积的2.7倍。冬不御寒,夏不遮雨的危房在农村已很难见到。
衣着的改善更为突出。建县初期的“家织布”已见不到,六十年代初,质地较好的卡叽、花达呢等还被视为紧俏商品,难得买到,现早已凭票敞开。现在随化纤织物不断降价,大部分农民穿涤卡、的确良等化纤服装,样式美观大方,经久耐穿。年轻妇女、小孩的着装,款式尤为新颖,色泽鲜艳夺目;每遇集会或结伴上城时,远望犹如花团锦簇。
全县除 3个新建边远生产队外,全部电灯照明,旧式煤油灯1958年后已陆续淘汰。“五大件”(收音机、手表、坐挂钟、缝纫机、自行车)基本普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出现洗衣机、电视机、摩托车、照像机新四大件。大队对年老而无依靠的老人实行“五保”,公社成立敬老院,大部分大队有卫生所。文化生活更是今非昔比。大队有政治文化室,大部分大队有电影放映机,不出屯即可看到电影。有线广播直通各家,坐在家里可闻全社、全县、全国乃至天下大事。广大农民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深感今日生活无比幸福,前途无限光明。
社 员 收 益 分 配 表
农 业 总 产 值 表
单位:千元